“没想到我一不小心,还成了全县第一。”近日,张义友从县卫计局工作人员手中领取了该县颁发的首份《中医诊所备案证》。53岁的张义友是紫阳县向阳镇普康中医诊所负责人,曾是一名乡村医生,具有中医执业医师资格,在当地小有名望。2017年底他卸去了村医的担子,赋闲在家,那时候他就筹划着“二次创业”,希望开办一所中医诊所。
一段时间内他询问了多位同行,从他们口中得知,开办诊所前期资金投入大,手续繁琐,申请审批时间长,这让他一直犹豫不决。2018年3月,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到县卫计局咨询,结果让他喜出望外。
“新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出台,像您这种情况,不用审批,只需要办理备案就可以了。”工作人员说。这让他一下坚定了开中医诊所的信心,说干就干!按照要求备齐了相关材料,他及时递交了申请,并成功拿到了中医诊所备案证。“我可算是吃了一颗定心丸,诊所终于可以开起来啰!”老张言语中满是激动。
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放开了对符合要求的中医诊所的数量限制和对申请人的资质要求,将中医诊所由原来的设置审批登记注册管理变为告知性备案,进一步简化了中医诊所的开办手续,极大地精简了办事流程,充分诠释了“放管服”的改革精神。
开办中医诊所的门槛儿降低了,管理力度却丝毫不减。办法明确规定了施行备案制中医诊所的内涵及限制条件。同时规定,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可以当天申请及发证。备案人拿到《中医诊所备案证》之后即可开展中医执业活动。
“中医诊所备案后,我们会在强化审批的同时,对其依法执业、医疗安全、诊所管理等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审批的事项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责令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县卫计局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