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坚定自信 多举措激活当地中医药“文化基因”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8-04-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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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在治疗某些新发疾病、疑难杂症、养生康复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是我国传统医学瑰宝,也是作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坚定文化自信,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石泉县立足当前,长远规划,高度重视当地中医药事业发展,把中医药工作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构建起县、镇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推进机制,为该县中医药特色医疗发展“强力续航”。

健全体系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放大医改惠民效果——

石泉县构建以县两大医疗集团为龙头、镇(中心)卫生院为辐射、村卫生室为网底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了“龙头领先、枢纽中联、基础扎实”的格局,先后与陕西省中医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西安市中医医院、安康市中医医院签订了技术协作关系,县级医院中药房设施齐全,引进600余种中药配方颗粒,质量可靠、价格合理,均能能熟练开展刮痧、艾灸、拔罐、蹋渍、穴位注射、贴敷等80余项适宜技术。针对镇村级基层中医药服务,通过接收来院进修、下乡指导等方式,对中医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对基层中医药业务指导,每年为乡镇医院、村卫生室培养专职中医药人员30人次以上。

截至目前,全县11个镇(中心)卫生院均设置了中医综合诊疗区,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0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充分发挥了中医药“廉、简、便、验”传统优势,以满足基层广大患者对中医药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县财政对中医药事业费加大保障,实行预算管理,并持续逐年加大投入,2015年至2017年,全县共投入中医药事业费2427.57万元,占政府卫生投入总经费的12.54%;县中医院、镇(中心)卫生院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把中医药服务项目和中药饮片、中成药、中医药适宜技术及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将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列为基本医疗服务补助范围,实行村级限额内100%报销,镇级报90%,县级报80%。截止20184月,全县中医门诊达到6.14万人次,比2017年增长12.43%;中医药治疗参与率均达90%以上,全县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强化中医药文化符号,让群众走近中医文化——

石泉县大力实施中医药健康宣传教育,弘扬传播中医药文化知识,石泉县两大医疗集团通过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和建立健康档案工作,使中医预防保健更贴近百姓生活,开展“治未病”中医体质辨识、健康状况评估8000人次,建立3000余份健康档案。此外,该县在县镇制作突出中医文化特色的字画牌匾,在绿化带开辟“中药园”,种植当归、半夏、薏仁、藿香、金银花、杜仲、牛蒡子等28种常见中药材品种,让群众“走近”身边的中草药,感受中医药“天人合一”的文化氛围。

据了解,下一步,石泉县计划投资1.5亿元将中医医院迁建至江南新区,大力实施名医、名科、名院战略,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医药事业发展长效保障机制,不断拓展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康复保健、理疗等服务中的作用,为传承中医国粹做出更大的贡献。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将人才留在基层——

石泉县委、县政府赋予县两大医疗集团自主引进人才政策,不受编制限制,先后引进本科以上中医药人才78人,同时大力开展名老中医“师带徒”活动,强化在职中医人员继续教育,全县现有有中医药高级职称人员18人,中级职称31人,省级优秀中医师1名、县级名中医4名,镇(中心)卫生院共有在岗执业(助理)医师总数65人,中医类别医师30人,占医师总数46%。村卫生室共有乡村医生143人,其中以中医为主42人。同时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强化规范化建设,用制度规范医疗行为,保障中医药在基层临床工作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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