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阴县以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和水平为主线,以疾病预防“八大行动”为载体,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和公卫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日常工作督导考核,扎实开展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着力提升疫苗针对疾病精准防治水平,“五个到位”促进全县免疫规划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推进到位。一是坚持高层推动。该县县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卫计的副县长任组长,卫计、教体、广视、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免疫规划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解决免疫规划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每年投入免疫规划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保证免疫规划工作的正常运行。全面落实乡镇防疫专干乡镇补贴,工资实行全额预算,并对镇卫生院从事公卫工作人员在人事调动上给与优先调整。三是狠抓责任落实。县卫计局将免疫规划工作列为疾控工作重点来抓,制定下发了免疫规划工作相关文件,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保障了免疫规划工作健康发展。
夯实工作基础,服务网络到位。一是科学布局,健全预防接种服务网络。该县根据“镇级接种门诊集中接种为主,村级接种点为辅”的指导方针,全县共设置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15个,村级合格预防接种点59个。同时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去年以来,该县先后在城区公卫中心和涧池镇、蒲溪镇建成安康市首批数字化接种门诊。二是充实人员队伍。该县配齐配强免疫规划工作人员,不断加大边远地区村卫生室政策支持,开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工作,不断壮大基层公共卫生工作队伍。县疾控中心持续引进公共卫生对口专业本科人才,进一步优化县级业务指导部门人员结构。同时,将每年新招录工作人员定岗前全部分配到公卫岗位进行锻炼,为落实免疫规划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规范操作管理,免疫保障到位,一是制定下发了《预防接种人员工作职责》《流动儿童管理制度》《疫苗管理制度》《冷链设备管理制度》等八项工作制度,并统一制度挂牌上墙,进行操作程序化、管理科学化管理。二是规范流动儿童管理及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以村为单位每月逐级上报流动儿童信息,定期开展摸底调查,确保流动儿童不漏卡、不漏证、不漏种,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每年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对无预防接种证以及未按免疫程序完成免疫针次的对象进行了补证和补种。三是规范疫苗储存运输工作,强化应急能力。该县积极开展冷链设施建设,定期维护更新,规范冷链设备管理严格执行冷链设备温度监测制度,定期开展冷链设备停电应急演练,确保突发停电状况下的疫苗安全。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疫苗出入库、领发制度,对疫苗基本信息、运输记录、途中温度监测、批签发合格证及进口疫苗的通关单等信息实行实行出库和接收单位的实物与账面、数量、批号两相符制度。四是县疾控中心、各镇卫生院落实专人每旬定期对哨点监测单位开展主动监测,严格执行“零”报和专报制度。充分发挥AEFI监测系统作用,各预防接种单位认真落实接种后回访制度,每月定期对受种对象进行电话回访,搜集上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五是加强接种质量及安全注射管理。接种单位实行统一模式、统一标准、统一接种时间,做到定时定点接种,不断降低接种副反应和接种事故的发生。六是针对免疫规划资料繁多的特点,制定下发了《汉阴县免疫规划资料管理装订规范》,对预检、告知、接种、留观等过程资料实行表、卡、证和信息化录入“四相符”的日常核查工作,确保免疫规划资料的规范管理。
加大宣传培训,便民服务到位。一是该县以免疫规划教育宣传为载体,县镇成立健康教育巡讲团,大力宣传免疫规划成果,普及预防接种常识,同时采取电视、网络媒体、固定标语、宣传展板、发送短信立体式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二是前移预防接种知识关口,该县将“家长课堂”与“孕妇学校”有机结合,定期开课普及预防接种常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群众参与预防接种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不断加强公卫人员素质,该县卫计局通过定期举办公卫人员培训班,选派镇村两级公卫人员到县疾控中心对口科室及镇公卫中心进行跟班培训,在乡镇严格落实月例会培训制度,定期开展预防接种等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等活动,不断加强县、镇、村三级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服务便民落到实处。
完善工作机制,考核奖惩到位。一是该县实行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包片、责任人包镇的包抓制度,集中精力,因地施策,针对性开展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及督促检查工作。二是实行督导通报机制。为督促各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县卫计局每季度组织对各镇免疫规划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全县通报;县疾控中心根据督导标准,每月利用冷链运转时间对各镇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同时结合明查暗访进行突击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下达书面督导意见和建议书,并限期进行整改。三是实行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全年考核,县卫计局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按比例兑现公卫经费,工作年度考核后两名的镇(中心)卫生院,卫计局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后一位的单位领导予以免职。实行免疫规划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年度考核末位的镇卫生院,单位及个人当年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连续两年考核处于末位的防保人员调离防保工作岗位;对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镇卫生院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