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破解当前有限事业编制资源对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束缚,紫阳县近日出台《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管理的实施方案》,通过实行人员编制备案管理,逐步建立起管理科学、运转高效、有利于吸引医疗卫生人才和稳定医疗卫生队伍的人员编制管理方式,为县级公立医院的改革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从而激发县级公立医院生机与活力。
一是明确范围对象。实行备案制管理的县级公立医院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纳入管理范围的人员主要是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具体是将核定控制数额大于原核定的编制数额的部分人员,归为备案制管理对象,原核定的编制仍实行审批制。县级公立医院在所核定的人员额度范围内招聘符合条件人员,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行自主管理。县级公立医院于每年11月提出下一年度备案人员的计划,在设置岗位时,要求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5%,核定的领导职数不得突破管理岗位的设置。
二是实行总量控制。按照控制总量、动态调整的原则,县级公立医院床位、人员编制总数,由县级公立医院按照县域户籍人口每千人3.0张病床、床位和人员编制1:1.5的比例,提出备案制管理人员控制数额需求方案,报卫计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机构编制部门作出书面核定决定,并抄送财政、人社等部门。县级公立医院备案制管理人员核定数额,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公立医院工作任务变化情况,每两年动态调整一次。核定后的紫阳县人民医院核定床位350张,人员编制总量525人;紫阳县中医院核定床位200张,人员编制总量300人;紫阳县妇幼保健院核定床位100张,人员编制总量150人。
三是明确薪酬待遇。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县级公立医院原审批核定的事业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其聘用管理、考核奖惩、退休待遇等人事管理仍执行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由医院按照机构编制部门审定的年度进人计划,公开招聘、自主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纳入备案制管理的人员,在职称评定晋升、岗位聘用、进修培训、退休待遇以及薪酬待遇调整等方面与原编制内人员同等对待。备案制管理人员在聘用期内由县级公立医院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标准参加“五险一金和职业年金”,其单位缴纳经费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四是强化聘后管理。实行备案制管理的县级公立医院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聘用人员岗位考核制度,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惩和解聘的主要依据。同时,建立聘用人员续聘、解聘机制,凡在聘期内,出现差错事故、违规违纪行为、医德医风较差、两年内不能取得执业资格、年度考核不合格情况之一的,要坚决予以辞退。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交司法机构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