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康市卫生计生局《2016年安康市卫生计生系统“蓝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家卫计委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卫生监督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于4月25日—5月20日,对17家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医疗卫生单位和人员依法执业情况;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弃物管理执行情况;全面禁止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严厉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胎儿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临床医疗技术应用准入制度和医疗机构实施药品“三统一”执行情况等。
通过检查发现:一是部分医疗单位依法执业的意识不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地点变更、校验不及时,新调入医师执业地点变更不及时等,个别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放射诊疗许可证过期,从业人员无放射人员工作证等;二是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设置不规范,医疗废弃物交接运转不规范,传染病报告不及时等;三是临床应用技术准入管理执行不严,备案制度执行不好,存在违规自行加挂“X X治疗中心”。四是药品“三统一”落实不到位。部分医疗单位药品和高值耗材网采率低,基本药物使用率低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及时进行反馈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落实,对4起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较好的完成了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