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根据市卫生计生局《2017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暨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市卫生监督所及时印发了《安康市2017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从2月20日开始,市卫生监督所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对市直管的学校、托幼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学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学校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卫生管理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托幼机构下发了监督意见书,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
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开展对各县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