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救助机制和保障制度。
(二)研究提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监测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四)负责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组织全市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综合管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重要信息,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
(七)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八)编报全市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支出经费的预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九)制定全市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对县(区)党政领导落实计划生育责任情况进行考核。
(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部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以改革统筹全局,适应新常态、把握新要求,加快计生工作的转型发展,不断深化服务,促进家庭幸福,着力抓好宣传倡导、利益导向、依法行政、流动人口、基层基础五个重点,推动实现“三个转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三、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市人口计生局机关在职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1人,参公管理编制6人,内设政办科、发展规划科、宣技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流动办、协会办等七个科室,退休干部16人。
下属事业单位3个。安康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中心、安康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安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离退休在册人员。人员经费按市编办及市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安康市本级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五、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市人口计生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为536.64万元。支出预算为536.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1.2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5.75万元。
附:1、安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安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3、安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4、安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安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2015年专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