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受安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工程结算审核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花园大道高新医院隔壁
联系人:涂世全
电话:13991518233
地址:安康市财政局(大桥南路17号)
联系人:翁雪
电话:0915-3220036
传真:0915-3220036
序号 | 标项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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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康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工程结算审核采购项目 | 1 | 项 | 392500.00 | 工程结算审核 |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公司须具有国家颁发且在有效内的工程造价甲级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1、发售时间:2018-10-29 08:30:00至2018-11-02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选择交易平台、登录后点击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磋商文件)。 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0915-2110978 (2)投标供应商须携带下列资料: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报名成功确认单、磋商文件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报名回执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报名截止期限内送至安康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安康市财政局院内北二楼)。 (3)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08 09:3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
3、开标时间:2018-11-08 09:3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3220036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安康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2018-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