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少杰)近日,国家医保局出台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和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通知,统一指导各省规范护理价格项目,同时新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以满足群众的护理服务需求。
国家医保局将各省目前名称和内涵不一致的护理价格项目统一分类,包括分级护理、专科护理、专项护理三大类,整合为22项价格项目。其中,分级护理是对患者病情轻、重、缓、急及自理能力进行评估后,给予不同级别的基础护理服务,由重到轻分为特级、Ⅰ级、Ⅱ级、Ⅲ级护理。专科护理是为重症监护、急诊、精神、传染以及新生儿等专科设立的特殊护理服务。专项护理是为气管插管、气管切开、造瘘、造口等特定治疗操作设立的价格项目。此次发布的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将原先单独收费的口腔、肛周、会阴护理等专项护理纳入特级和Ⅰ级护理价格构成中,更便于计费。国家医保局表示,全国护理价格项目年内将实现规范统一。
近年来,天津、浙江、福建等省份陆续开展免陪护护理或无陪护病房试点,即由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服务。国家医保局吸收地方探索经验,在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中单独设立“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今年底前,各省对接落实该立项指南后,试点地区“免陪照护服务”收费将有据可依。为避免新项目被滥用,挤占有限的护理服务资源,国家医保局明确现阶段“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且暂不纳入医保,患者或患者家属可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护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