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采取多项措施在教育系统开展禁烟活动暨无烟单位(校园)创建活动,推进无烟安康建设。
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禁烟,要求教育工作者严格执行教育部禁烟规定,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不但要率先垂范,还要完善禁烟措施,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广泛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形式,让学生劝阻家人不吸烟。
该局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局机关开展无烟机关创建工作,召开无烟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开展烟草危害知识专题培训,制作禁烟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开展无烟科室评比活动,与吸烟人员签订控烟承诺书,保证不在办公场所吸烟、不敬烟、劝阻外来者不吸烟,设立室外吸烟区,创造无烟的办公环境。各县区及市直教育单位对照无烟单位标准要求,积极开展“无烟单位(校园)”的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