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八带头标兵的决定》(安市直工发[2015]19号文件精神,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为推进美丽富裕新安康建设背心聚力、建功立业,决定授予市人大机关党委等23个基层党组织为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李支安等31名同志为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陈杰等99名同志为市直机关“党员八带头”标兵称号。其中,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获表彰情况如下:
1、中共安康市中医医院儿科支部委员会获得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市人民医院党委办公室主任陈秀玲(女)获得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3、市中心医院消化科主任杨小翠(女)、市中心医院病理科主任韩玉翠(女)、市疾控中心疾病控制主管医师万春阁(女)、市中心医院儿科一病区主任段武琼(女)、市妇幼保健院妇产二科主任高显舜等5人获得市直机关“党员八带头标兵”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