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有偿服务机构登记事项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5-02-27 10:23
分享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24]11号)等文件精神,请在安康市域内从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有偿服务机构,于2025年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工作日内),到安康市疾控中心传控科提交登记,提交资料见附表“提供的资料”栏中所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以便我委及时办理年度登记工作。

资料提交地址:高新区花园大道市疾控中心3-22室

联  系 电 话:0915-8992562

附:安康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登记表.doc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26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