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健委、财政厅、人社厅、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卫医发〔2025〕51 号)和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安康市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卫健委、市人社局联合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了材料审核和现场核验。
经综合评审,以下5家单位符合相关机构《医疗护理员培训设置标准》,拟确定为安康市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现予以公示:安康市中心医院、安康市中医医院、安康市人民医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安康市兴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至1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5-3222786
特此公示。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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