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临床用血质量 安全管理专项业务督查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9-10-31 17:06
分享

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临床用血质量

安全管理专项业务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卫健局,市直管医院,市中心血站、安康单采血浆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血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切实加强血液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市卫生健康委拟组织市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于近期开展全市临床用血质量安全管理专项业务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国家卫健委《血站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血站技术操作规程(2019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单采血浆站技术操作规程(2011版)》;省卫健委《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血站、单采血浆站、医疗机构版》、《关于印发临床用血质量控制指标(2019版)的通知》;市卫健委《安康市医疗机构临床输血质量督查标准(2019版)》及《各县区无偿献血工作督查检查表》。

二、督查目的

1、全面评价采供血机构无偿献血、献血服务、血液检测及质量管理等工作。

2、了解各县区无偿献血工作情况,促进无偿献血持续开展。

3、贯彻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促进科学合理用血,保障用血安全。

三、督查对象

各县区医院、中医院、妇幼院,开展输血业务的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院,市直市管医院,市中心血站、安康单采血浆站。

四、督查时间及人员

2019年1114日至1118日,具体时间请各有关医院与督查组组长联系。督查组成员详见附件。

五、督查方式及内容

1、专项督查主要采取查资料、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

2、督查内容为市卫健委上次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省卫健委《血液安全技术核查指南》及市卫健委《安康市医疗机构临床输血质量督查标准(2019版)》所涉及内容的落实情况。

六、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对照检查标准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2、各县区卫健局、市直各医院要确定1名联络员于115日前报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以便做好沟通衔接工作。

3、市级督查组培训会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19年临床用血专项业务督查组人员名单

附件2:安康市医疗机构临床输血质量督查标准(2019)版

附件3:《各县区无偿献血工作督查检查表》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31日 

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临床用血质量安全管理专项业务督查的通知.pdf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