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卫函〔2019〕365号
转发陕西省卫健委 发改委 财政厅 扶贫办
医疗保障局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
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
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卫健局、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局、医疗保障局,高新区财政局、社区管理局,恒口示范区卫健局、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陕西省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厅、扶贫办、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卫促进发〔2019〕78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扶贫开发局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21日
安卫函(2019)365号 转发陕西省卫健委 发改委 财政厅 扶贫办 医疗保障局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