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 ||
索引号 | szfgzbmswsjkwyh/2020-0230 | 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1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2-19 15:16 |
内容概述 |
安康市“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32号)和《安康市“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精神,结合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中医资源配置显著改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人才引进培养及“三名”战略进展顺利,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得到全面提升,中医药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截至2015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99个,其中,市级中医院1个、县级中医院10个,中医门诊部7个,中医诊所64个,中医“坐堂医”诊所18个;拥有中医床位2187张,每万人口拥有中医床位7.22张;各级中医院总门诊达99.53万人次,占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总门诊量的25.67%,出院病人达6.89万人次,占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总出院人数的23.14%。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助理执业医师)1597人,每万人口拥有中医师达5.27人。
(一)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机制不断完善。各级财政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力度加大,市本级中医药投入占卫生投入的比重达11.2%;汉滨、宁陕、平利、镇坪等县区实现中医院编内人员基本工资全额预算,其他县级中医院编内人员基本工资补助达70%以上,大部分县区对编内人员的津贴给予定额补助。推行编制人员动态备案管理和新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及时调整县级中医院医疗收费价格,中医药人员的劳动价值得到较好体现、积极性得到调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招录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生由政府发放3-6万元的安家费,市级中医院招录研究生实现带编进人。针灸、理疗、康复、中成药及中药饮片纳入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新农合住院患者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继续实行中药饮片加价政策,镇村医疗机构中医药使用率大幅提升。
(二)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得到彰显。县级中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医院得到快速发展,公益性凸显。白河县中医院与十堰市人民医院组建了跨省际的“秦楚医疗联合体”,快速有效提升了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市中医院与省中医药研究院建立了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与市内多家县、镇医疗机构组建了“安康市中医院医疗联合体”。积极推行县镇村中医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和联村联责联报酬的对口帮扶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全面铺开,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显著提升。将65岁以上老人中医药健康管理、0-3岁儿童中医药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发展非公中医医疗机构,全市新增非公中医门诊部3个、中医个体诊所25家、药品连锁超市“中医坐堂医诊所”15家。
(三)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积极争取项目加快市县中医药建设,中医院基础设施及办医办院条件显著改善。投资1.7亿元的市中医院新住院大楼建成投用,病床总数由605张增至1016张;投资4600万元、3600万元、2100万的汉阴、平利、白河县中医院住院大楼建成投用,病床分别扩增300张、300张、200张;投资3220万元的紫阳县中医院迁建工程全面启动;岚皋县中医院完成了康复楼和公租房建设,投资3000万元的门诊综合大楼破土动工;汉滨区中医院征地42亩拟搬迁新建。
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加快等级医院创建和服务体系建设,市中医院2012年顺利通过国家三甲复审;石泉、汉阴、旬阳、紫阳、平利、汉滨、白河、岚皋等8家县级中医院完成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创建。目前,有14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了中医科,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8%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了较为规范的中医科和中药房,72.8%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7.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量接近30%。
(四)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三名”战略有力推进。加大基层中医药人员招录引进力度,共为基层医疗机构招聘中医药本科生206人,占招聘总人数32.2%。认真开展师承工作,建立名老中医工作室8个,其中“国家级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30多名市级名老中医“师带徒”近40人。加快中医药高端人才教育培养,市中医院2012年成为广州中医药大学的非直属附属医院,开展中医研究生培养工作。强化中医药人员在岗培训,5年组织160人参加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52人参加县级骨干医师培训、154人参加县级中医院西医师“西学中”系统培训。利用“华医网”、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远程教育平台加强了对镇村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的远程教育培训。积极发挥中医药学会等在促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继续医学教育中的作用,共举办各类学术交流、培训活动300余场次。
紧扣打造“区域(陕南)中医药诊疗中心”目标,加快名院、名科、名医建设,市中医院成为国家示范中医院和陕南唯一一所“三甲”中医院;创建国家中医工作先进县3个、省级达标县4个,国家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1个、省级2个;全市有27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专病)、17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8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4个国家级重点专科(其中获国家卫计委重点专科1个);组织开展了3届市级名中医评选,累计评选出市级名中医24人,2人获省级名中医称号。
(五)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体系初步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全面加强“治未病”中心(科)建设,8所县级中医院成立了“治未病”科,市中医院建成了1000平方米的“治未病中心”,市卫生局成立了“安康市中医养生保健治未病中心”。市中医院投资1650万元新建了针灸康复楼,市卫生局在此基础上组建了“安康市针灸推拿康复诊疗中心”。认真开展社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摸底调查,积极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及中医药健康管理知识培训班,使从业者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组织专家编撰了通俗易懂的《中医预防保健知识手册》及宣传资料,使中医药预防保健及“治未病”宣传更具针对性和影响力。
采取远程教育、网上自学、集中面授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至少能为农村群众提供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95%的村卫生室能够掌握和使用4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共完成10个县区42个乡镇卫生院、690个村卫生室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部分县区为村卫生室免费配备了中医药适宜设备。
(六)中医药继承创新能力全面提升。积极开展中药资源普查,抽调30余名中医、中药人员完成了6个项目县的野外样本采集和标本制作,形成了普查报告。认真搜集、整理中医药民间单方验方及特色疗法,紫阳县整理出版名老中医医案2期。及时组织科研攻关,5年共获得省级政府科学技术三等奖3项,市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1项、二等奖16项、三等奖13项。建成中药制剂二级实验室1个,并开展了膏方研制。
(七)中医药宣传和文化建设全面加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和义诊活动,市中医院分别与安康电视台、安康广播电台合作打造了《健康教育大讲堂》电视节目和《名医在线》广播节目;各级中医院结合等级医院创建和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中医药文化建设方案》和《员工手册》等,积极开展了中医药文件庭院建设,不仅凸显了中医药文化,而且体现了中医药特色。
二、中医药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中医药发展投入不足。中医药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各级财政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不足,中医院负债大,运行困难。
(二)中医药技术人才匮乏。中医药人才成长周期长,加之基层人员编制紧张、工作环境差、待遇低,导致中医药人才招聘引进困难、青黄不接;工学矛盾突出,致使中医人员业务素质提升缓慢。
(三)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中医药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优质资源缺乏,加之配置不合理、结构性矛盾突出,导致中医药服务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加之我市中医药事业基础较薄,发展不平衡,不仅县与县之间整体水平有差异,而且县级中医院之间、乡镇卫生院之间的差距也越拉越大。
(四)中医药人员职业认同感不高。由于中医药从业人员待遇低,加之中医药服务收费标准低或无收费标准,且诸多服务项目未进入医保报销目录,致使中医药服务和发展受限,工作人员的价值得不到应有体现,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高。
(五)中医药信息化水平低。各级政府对中医院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中医院信息化程度低,与同级综合医院的差距较大。
三、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随着安康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和疾病谱的变化,中医药事业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一是各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视程度和推动力度不断加大,为中医药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机遇和环境。二是新医改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新动力,尤其是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的理顺和建立,将成为中医药发展的“助推器”。三是不断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将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观念和生活方式已发生转变,养生、保健将成为人民群众的刚性需求,加之疾病谱的变化和老龄化的到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必将得到进一步彰显,独特的医疗保健服务模式也必将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青睐。
(二)挑战。我市中医医疗机构规模小、底子薄,中医药事业发展不平衡,中医药服务供需矛盾突出,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四、“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和“健康陕西行动”,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农村基层为重点,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不断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特色优势,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产业、文化协调发展,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康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和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根本目标。
2.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西医的各自优势,促进中医与西医取长补短、协调发展。
3.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办医责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4.坚持继承与创新。既要保持特色优势,又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发展中医药事业。
5.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养生、科研教育、产业(医养、医旅结合)、文化全面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中医药发展和运行保障新机制,以“三名”战略为抓手,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进一步繁荣中医药文化,着力提升中医药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到2020年,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以市中医院为区域中医药诊疗中心和龙头,以标准化县级中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室)为基础,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集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养生等为一体,功能齐全、覆盖城乡的中医药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中医药强市目标。
2.主要指标
(1)到2020年,政府中医药投入占卫生投入的比重提高到15%。
(2)每万人口中医床位数达8张。各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占比达5%。
(3)全市每万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6.5人。各级中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重超过60%;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中医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数占总医师、药师之比达25%以上。
(4)到2020年,中医医疗机构年诊疗总人次达120万人次,出院总人数达9万人次。100%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的乡镇卫生院规范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80%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5)到2020年,中医药继续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县级中医院至少有1项市、县级科研成果。
(6)到2020年,国家级重点专科达到7个,省中医重点(特色)专科达到30个,市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达到40个。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
1.加强中医医院建设。
将市中医院打造成为集中医特色医疗、中医“治未病”和中医康复养生“三位一体”的“区域(陕南)诊疗中心”。依托市中医院的重点专科、特色专科(专病),引入社会资本举办眼科、肛肠、康复养生、肿瘤、老年病等多个“院中院”。依托市中医院全面建成国家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按照国家《中医院建设标准》加快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重点完成紫阳、旬阳县中医院迁建及岚皋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
加强中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各级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的比例不低于70%。
强化中医院中医药服务。各级中医院门诊,中药(饮片、成药、医院制剂)处方比例≥70%,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30%。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到2020年,使100%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乡镇卫生院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100%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将中医科建设及中医药工作纳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建设发展目标进行考核。督促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建设中医科、中药房及中医病区。到2020年所有综合医院都要规范设置中医科室和中药房,50%以上妇幼保健院能够提供中医儿科、中医妇科诊疗服务。
4、大力发展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个体诊所及中医馆、国医堂、中医坐堂医诊所,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
5、推进中医药优质服务到基层。支持市、县级公立中医院积极组建医疗联合体,使中医药优质资源下沉,更好地服务广大基层群众。
(二)完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以“安康市中医养生保健治未病中心”、“安康市针灸推拿康复诊疗中心”为指导中心,以市、县级中医院及其“治未病”科为依托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养生保健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2、大力发展社会养生保健机构。强化部门合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生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中医药养生保健及特色康复服务。
3、促进中医医养结合。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办、领办养老机构或提供养老服务。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开设老年病房、举办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和老年康复医院。支持旬阳、汉阴、紫阳、岚皋、石泉、平利等县中医院率先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试点。
4、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探索将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构建基于区域信息化平台的中医药综合统计管理系统、中医药公共信息服务系统、中医药医疗服务信息系统、中医药预防保健信息系统、中药方剂编码调剂信息系统等,努力提升中医药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继续加大基层中医类别本科生的招录力度,力争5年内全市招收300-400名中医药类别本科生,且占比达到公开招录本科生的20%。
2、充分发挥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及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组织中医药人员轮训,并对新招录的中医药专业毕业生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加强“西学中”工作,使市、县中医院的西医医师100%接受“西学中”系统培训。
3、实施“三名战略”及中医药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培养、评选一批中医名家。强化师承教育和“师带徒”工作,充分发挥学科技术骨干作用,促进中青年技术骨干加快成长。强化中医药人员在职在岗轮训,努力提高中医药服务团队的整体素质。
4、充分利用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和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积极引进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中医药急需人才,努力提升各级中医院综合实力和中医药工作影响力。
5、深化与广州中医药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等高等院校的合作,加快培养中医药高层次人才。
(五)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
1、推进安康市中医药研究所等各类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争取设立中医药科研专项资金,力争在地道中药村的普查、开发利用、保护和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农民群众增收上出更多的成果。
2、整合资源加强重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关键技术的中医药研究,解决中医临床的重点难点问题,以科技进步促进中医诊疗技术水平的提高。
3、以高等院校及其教学医院、附属医院为平台,推进跨区域的科研技术合作,力争涌现更多的科研成果,并使科研成果得到转化和利用。
(六)强化中医药文化建设及学术交流。
1、把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发展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促进中医药文化与医疗卫生服务相融合,增强中医药文化底蕴,实现传统医学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的有机统一。
2、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大力实施中医药文化推进行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知识宣传和义诊活动,普及中医药科普知识,提升全民中医药健康素养,使老百姓了解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和特色。
3、积极举办跨省市、跨区域的中医药文化节,传承和繁荣中医药文化。
4、充分发挥市级中医药学会的作用,推动学术繁荣,推进跨区域的中医药学术交流。
(七)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试点。
1、支持汉滨、岚皋、平利、石泉、宁陕等旅游资源丰富的县区,在旅游景区设立中医体验区、中医馆、针灸推拿按摩院;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开发集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支持中医医院与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建立旅游、体验协作关系。
2、充分利用名胜景点、生产企业或联合农户,选取并成片种植有观赏价值药材、道地药材,建立一批中医药氛围浓郁的旅游景区、养生体验中心、主题公园、观赏基地,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点)。
3、积极开发中药材、养生保健旅游产品,做好产品展示推介、试服试用及中医医疗体验等活动,让中药材、养生保健产品在增加当地百姓收入的同时,丰富安康旅游,成为当地的名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
健全市、县中医药管理机构,落实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中医药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进行考核和问责。
(二)完善中医药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职责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业发展相匹配的投入机制。要落实各级政府发展中医药的主体责任和对公立中医医院经费补偿的倾斜政策,同步增加对中医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要争取各级财政设立中医药发展专项经费,重点扶持中医药科研、中医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师承和“西学中”教育以及中医预防保健适宜技术的应用研究和推广等。
(三)鼓励发展中医药特色。
研究制定有利于公立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要在深化医改中探索建立中医特色考核评价制度。要协同物价部门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价格形成机制,科学调整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医适宜技术、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四)加强中医药行业管理。
贯彻落实《中医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按照中医药自身特点和规律管理中医药。要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保证中医医疗机构规范、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