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通告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0-02-28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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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通告
(第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我市毗邻疫情高风险地区,疫情输入和反复风险不可忽视。必须坚决防止疫情防控工作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状态,绝不能放松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不获全胜绝不轻言成功。
  二、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市民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会,不串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三、坚持“外防输入”不松懈。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经批准保留的公路检查站,按要求做好来安返安人员健康检测服务。
  四、全面应用安康“健康码”。城乡居民和来安返安人员申领注册安康“健康码”(注册操作指南附后),实行“凭码出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站点、小区(村组)、物业公司应当对进入人员查验安康“健康码”(未使用智能手机的人员实行常规检测)。
  五、织密织牢基层联防联控防线。社区(小区)和村组要细化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外来人员排查、登记和管控;对湖北等疫情高风险地区来安返安人员由属地组织落实14天隔离措施,对居家隔离人员提供便民服务。
  六、严格落实工作场所防控措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组织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设施,按规范要求落实工作场所、生产区域防控措施,落实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护措施。窗口服务场所按要求落实设施设备和消毒措施。
  七、严格落实经营场所防控措施。宾馆酒店如实登记入住旅客信息,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属地疾控机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严格落实“进出检”、限流等防控措施;餐饮门店、便利店等从业人员必须戴口罩服务,按要求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
  八、继续暂停举办人员聚集型各类庆典、展销、促销、竞赛等活动。
  九、市民和游客到公园、广场、景区等活动,要自觉做好自我防护,不扎堆、不聚集。
  十、广大人民群众都应科学依法精准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安康市新冠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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