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应用安康“健康码”实施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0-02-28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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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全面应用安康“健康码”实施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的通知
安联指办函〔2020〕89号

各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的要求,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好的服务,确保“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有序复工复产,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决定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应用安康“健康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组织安康“健康码”申领应用。当前,全市疫情防控蔓延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疫情形势的拐点尚未到来,安康还有3个县区被确定为中等风险地区,零星确诊病例出现的风险还无法完全排除,安康与湖北地缘相近、交流频繁,加上随着恢复正常交通秩序,解除村组、小区封闭,企业复工复产、恢复市场经营和提供便民服务等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全面恢复,人流物流不断加大,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需要以更科学、更精准的措施,确保“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应用安康“健康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统筹安排,进一步下沉力量,夯实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引导安康市域内人员及来(返)安康人员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申领安康“健康码”,主动注册申领;加强出入公共场所人员管理,全面应用安康“健康码”,依托“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把疫情精准防控措施落细落实落地,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二、精准施策,全面申领安康“健康码”。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安康“健康码”申领属地管理和服务职责,夯实镇(街道)直接责任和社区(村)、企业法人第一责任,严格落实“街社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广泛动员村(社区)“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社区网格)长、小区物业、党员、村民代表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力量,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按照《关于推广应用安康“健康码”的通知》(安联指办〔2020〕78号)要求,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在小区、村组、企业等公共服务场所进出口显著位置张贴“安康健康二维码”,督促指导进出人员申领,同时组织人员通过电话联系、逐户登门指导等多种渠道和方法,督促指导辖区居民申领安康“健康码”,确保社区(村组、小区)居民能申尽申,对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出院患者、密切接触者仍在隔离观察14天内的村组、居民小区群众,要责任到人、包户到人,督促逐人申领,无遗漏,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5类人员,各县区管理员负责要将其拉入黑名单;旅游、商贸、市场监管、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管行业、管申领、管生产、管申领”,督促各市场主体做到企业用码全覆盖、无盲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申领安康“健康码”和陕西“健康码”,确保所有干部职工应申尽申,不漏一人。
  三、严格管控,全面应用安康“健康码”。疫情防控期间,安康“健康码”是安康区域工作、学习、生活的有效电子通行证。各级各部门要督促各市场主体安排专门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写字楼、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金融经营网点、景区、宾馆、酒店、餐饮、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镇(街道)的村(社区或小区)等公共场所入口,全面查验处置安康“健康码”,均需凭安康“健康码”亮码或扫码通行,自觉接受查验。一是持红码者,需在定点医院诊治或实施医学观察和隔离措施后,可进入小区居家隔离;二是持黄码者,体温低于37.3℃,可出入居住地和复工场所,但不建议出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和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三是持绿码者,除出入封闭管理的村组、居民小区外,可在市内自由出行,并做到正确佩戴口罩,不参加聚集活动,尽量不到人员密集场所,配合体温检测等;四是对老人、小孩或其他没有智能手机的人员,可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或在家人陪同下,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共场所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五是对不如实填报信息、冒用他人“绿码”等不诚信行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六是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如遇到安康“健康码”相关问题,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咨询。
  四、加强督导,全面保障安康“健康码”申领应用。各县区疫情指挥部要迅速部署安排,督促镇(街道)、社区(村)、物业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2月28日前全面启动应用安康“健康码”。市、县发改、市场监管、商务、住建、交通运输、工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所管理的行业单位应用安康“健康码”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市、县疫情防控指挥办也要实时开展暗访督查、执纪监督,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度缓慢,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安康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要加强安康“健康码”后台系统维护管控,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确保系统畅通、数据安全,每天对各县区申领和应用安康“健康码”情况进行通报,重点人员信息要及时反馈,确保安康“健康码”申领和应用落实落细落地。
附件:安康“健康码”海报
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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