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解读:入境人员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方案 | ||
索引号 | szfgzbmswsjkwyh/2020-0604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公开责任部门 | 国家卫健委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4月2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4-22 15:26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入境人员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帮助入境人员适应隔离环境,提升入境管理和服务水平,多部门联合印发《入境人员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方案》。
方案旨在通过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以及相关政策解读,减轻因认知不足、环境不适所致负性情绪;利用互联网和热线等平台为入境人员提供线上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帮助其尽快渡过适应期;在临时转运区、隔离点和定点医院等为入境人员开展线下服务,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方案提出四项重点工作措施,一是全流程开展宣传、提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二是做好入境过程中和集中隔离点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三是做好重点入境人员(未成年人、有特殊需要人员)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四是做好入境人员家属的社会心理支持服务。
方案强调要加强领导,组建队伍。口岸所在地卫生健康、民政、交通运输、海关、移民边检、民航、铁路等部门成立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领导小组,各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组建服务队伍,设立专人负责。方案提出口岸所在地卫生健康和民政部门根据需求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并提供精神医学干预服务。方案指出对承担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指导其识别入境人员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将其反馈给精神卫生专业人员。
方案提供了入境人员自我心理保健要点,建议入境人员通过了解健康知识,做好自我防护行为;树立对己对人负责的态度,配合防范措施;保持规律的生活,促进良好情绪;适应生活变化,保持积极心态;发现问题及时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