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社区管理局:
现将《全国老龄办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年人主动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附件:1、陕西省老龄办关于转发《全国老龄办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通知》(陕老龄办函〔2020〕1号)
2、《全国老龄办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20〕1号)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