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我省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行动安排部署,10月28日至30日,省卫健委组织评估组对我市防治专项三年行动开展终期评估。评估组核查了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疾控中心地方病防治工作资料,并选取平利县开展现场评估,对平利县老县镇、广佛镇及4个村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核查,入户开展合格碘盐抽检、改良炉灶使用情况现场调查。
10月29日,在平利县召开的安康市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反馈会上,市卫健委、平利县政府分别汇报了专项三年行动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省卫健委疾控处刘田副处长代表评估组反馈了评估意见。综合各项结果,评估组认为,我市大骨节病、碘缺乏病病区县持续未发现新发病例,5个饮水型氟中毒村水氟含量和7个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病区县改炉改灶率、正确使用率等指标达到评估标准,实现了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目标。
全市实施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将地方病防治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明确任务。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保证合格碘盐供应,落实患者医疗保障政策,依法加强石煤矿监管并推进石煤资源综合利用,在病区大力推进饮水工程巩固提升、退耕还林、异地育人、脱贫搬迁等综合防治措施。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地方病病情和综合防治措施摸底调查,设立各级定点治疗医院开展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患者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慢病管理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广泛开展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完成了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患者防治工作任务。评估组要求,要将三年攻坚行动终期评估作为一个新的起点,保持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重视,保持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持续落实,保持地方病防治人才队伍稳定,持续巩固防治成效,开展宣传和推广,并提前谋划布局“十四五”防治工作,促进地方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