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保障群众基本就医需求并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1-01-25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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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健局、高新区社区管理局、恒口示范区卫健局,市直管各医疗机构:

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保障群众基本就医需求并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


附件:关于保障群众基本就医需求并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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