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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大建议】关于加强民营医院监管建立追责制度的建议
编号 168 办理部门 医政医管科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王龙军 类别 B
签发日期 2020-07-22 14:23 发布日期 2020-07-24 14:23
正文

近日,“安康78岁老头被悄悄接走住妇产医院次日下病危通知书”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为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卫健系统的反腐倡廉力度,在全市开展普查、整顿民营医院,加强民营医院监管,并制定相应追责机制。   

回复

谢丰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营医院监管建立追责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社会办医、举办民营医院是深化医改、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健康需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快社会办医的政策文件,使全市社会办医得到快速发展,民营医院已经成为我市医疗卫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受到利益驱动和办医理念的影响,少数民营医院在运营管理中出现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急于收回成本或追求投资效益最大化等急功近利的行为或经营模式,也由此导致一些民营医院出现了忽视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内涵质量等问题,以及出现了“医托”、诱导群众就医、过度医疗、乱收费、欺诈骗保、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超范围执业、不具备资质上岗、重营销轻管理等诸多违法违规行为和矛盾纠纷,严重损害了民营医院的整体形象和行业信誉。

虽然我市在坚持做好“放管服”改革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了民营医院的设置审批和日常监管等制度机制,并督促其依法执业、规范经营,但正如您所言,因民营医院与生俱来的趋利性,以及国家“非禁即入”、降低准入门槛和监管人员人力不足等带来的尴尬,致使少数民营医院依法执业的意识不强,不规范的执业行为时有发生,甚至铤而走险违法违规开展诊疗活动,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探索完善新形势下的民营医院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对其的监管,努力规范其服务行为,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

一是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广泛开展医疗服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以各类民营医院为重点,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从严排查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服务行为、“四不合理”与欺诈骗保行为、虚假宣传行为及其他行业乱象,同时与医保、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和销号管理,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不良行为记分、医疗纠纷责任追究等长效监管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促使民营医院不断提升诊疗服务质量和医院管理水平。特别是要与医保等部门联动,常态化进行“四合理”检查,对执业行为不规范及涉嫌欺诈骗保的,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及时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以“打财断血”的方式从基础(经济利益)上促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三是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坚持一手抓“放管服”改革,一手抓行政审批程序、医疗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和依法监管不放松,确保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资质合法,达到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四是加强综合监管力度。广泛宣传医保、医疗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对民营医院违法违规行为的防范意识。严把民营医院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年度校验关,同时加强社会办医活跃领域、民营医院出现问题较多方面的日常监管,及时制止和纠正民营医院运营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民营医院及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