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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大建议】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建议
编号 75 办理部门 基层妇幼科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王龙军 类别 B
签发日期 2021-08-06 10:00 发布日期 2021-08-06 17:14
正文

目前,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卫生医疗工作人员收入偏低,造成乡村医疗卫生队伍不稳定,职能难发挥。

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让乡村医生在工作岗位上安心执业。

回复

杨大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近年来,我委也一直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设发展,致力于不断改善村医执业环境及提升乡村医生工作待遇,在提升镇村卫生服务科学化管理水品,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方面也做了积极的探索。

一、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偿政策。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政策,为加大对村医的支持力度,严格按照中省要求,落实村卫生室承担不少于40%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并按照不少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40%比例预拨及绩效考核结果及时兑付。二是落实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对实行药品三统一的村卫生室经绩效考核,每年给予1.2万元左右的补助,用于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带来的收入损失的补偿。三是落实一般诊疗费补助,将村卫生室原有的挂号费、诊查费等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并纳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二、努力提升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待遇。为进一步加强镇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镇村卫生服务科学化管理水平,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我委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率先在汉阴县开展了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充分调研,进一步完善细化“一体化管理模式”,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市全面推开了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即实行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的机构、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统一管理;建立工资按月发放、工作绩效考核、完善医养保险制度;明确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的“五个统一、三项制度、两个独立”的一体化管理新模式(简称“五三二”新模式),形成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管理规范、效益最佳的良性运行机制。《意见》中明确了由镇卫生院统一为村医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配套资金由县区财政统筹解决。通过“五三二”管理新模式的执行,有效解决了村卫生室“有效监管难、待遇保障难、工作落实难”的三难问题,提高了乡村医生待遇,落实了村医养老保障。目前,汉阴、岚皋、紫阳、白河、镇坪等县区出台了村医参加养老保险具体政策,落实了给符合条件的在岗村医每年1-2千元的养老保险补助标准,汉滨区已印发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纳通知文件,8月份正式启动,通过以上措施解决了村医的后顾之忧,也增强了村医岗位吸引力。

尽管我委在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方面做了努力,但是仍存在收入不平衡等问题,在此也请您呼吁人社、财政等部门尽快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作政策,全面落实“两个允许”,激发基层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基层收入水平。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15-8992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