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近期医疗机构疫情 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1-08-2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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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健局、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高新区卫健医保局、恒口示范区卫健局,市直管各医疗机构:

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近期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7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转发关于近期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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