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健局、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高新区卫健医保局、恒口示范区卫健局,市直管各医疗机构:
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和院内感染防控培训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7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各级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广大医务人员,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开展秋冬季新冠肺炎医疗救治网上培训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94号)要求,在“人民好医生”手机客户端进行培训学习,尤其要注意对新增、更新内容的学习。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