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中心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案 | ||
索引号 | szfgzbmswsjkwyh/2021-0025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1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0-18 14:29 |
内容概述 |
行政处罚公示审批单
填报时间:2021年10月18日
案件名称 |
安康市中心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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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安卫健医罚(2021)第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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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卫生许可证;行政拘留;其他) |
警告;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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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1年7月20日安康市卫生监督所在对“安康市中心医院急诊外科值班医生单林伟在2020年5月2日接诊患者周雪时,涉嫌未取得医师资格证进行医生执业活动”的问题进行调查中发现,2020年5月2日安康市中心医院急诊外科医生张书培在对患者周雪的救治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带教制度、首诊负责制等相关的医疗质量核心制度,造成“医疗过错”。安康市中心医院在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时落实不到位,造成了医疗质量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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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填具体违法条款)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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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
(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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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罚则条款) |
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18版)》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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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安康市中心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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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信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610900436135176R |
法人证件类型及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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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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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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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杜清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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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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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立案日期 |
2021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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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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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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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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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