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汉阴反哺堂医养结合医院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1-12-30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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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行政处罚】汉阴反哺堂医养结合医院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
索引号 szfgzbmswsjkwyh/2022-0172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2-30 14:36
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公示审批单

案件名称

汉阴反哺堂医养结合医院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卫健医罚(2021)第007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卫生许可证;行政拘留;其他)

警告罚款。

违法事实

 2021年10月25日我所按安康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安康市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汉阴反哺堂医养结合医院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院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2021年9月2日至10月25日为隆应兵、刘生富、朱朝地等87名患者拍DR。

违法行为类型(填具体违法条款)

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处罚依据(罚则条款)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汉阴反哺堂医养结合医院

行政相对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610921MJU86243XW

法人证件类型及号码

身份证号:61012119******004X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法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翟小荣

处罚结果

(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处罚立案日期

2021年1029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1230

处罚机关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救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示期限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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