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行政处罚】汉阴反哺堂医养结合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
索引号 | szfgzbmswsjkwyh/2022-0171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2-30 14:34 |
内容概述 |
行政处罚公示审批单
案件名称 |
汉阴反哺堂医养结合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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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安卫健医罚(2021)第0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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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卫生许可证;行政拘留;其他)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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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1年10月25日,我所按安康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安康市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汉阴反哺堂医养结合医院监督检查时,现场发现该院中医科执业医师尤爱芳为患者陈林付出具超声影像报告和DR检查报告;查阅该院病案发现内科执业助理医师王芳在2021年10月4日至10月17日独立为患者刘生富、朱朝地、颜顺支、隆应兵开展诊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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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填具体违法条款)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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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
(一)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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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罚则条款)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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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汉阴反哺堂医养结合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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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信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2610921MJU86243XW |
法人证件类型及号码 |
身份证号:61012119******004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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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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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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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翟小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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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一)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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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立案日期 |
2021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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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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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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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渠道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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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