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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大建议】关于培养引进高端医疗人才的建议
编号 第310号 办理部门 人教科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王黎 类别 B
签发日期 2022-09-16 16:21 发布日期 2022-09-16 16:21
正文

目前,我市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但名院、名科室、名专家还不够多,市民外出就医现象仍然较为普遍。究其根本,还是因为高端医疗人才引进难、留不住等因素所致。为此,提出如下建议:1.根据全市医疗机构发展现状,按照各有侧重、错位发展的理念,制定名院、名科室发展规划,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扶持力度,从诊疗技术、就医环境和科研环境等方面,逐步培养一批全省有地位、西北地区有影响的院中院、学科群。2.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机制,政府、医疗机构双向发力,从安家费、住房、职称晋升、家属随迁及就业、入学、养老等方面,共同构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政策体系,吸引一批高精尖医疗人才(包括离退休人才),通过永久落户、建立工作室、到安康养老+坐诊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全市医疗服务整体水平。3.制定“免费医学生”配套政策,针对安康籍学子,通过助学金、奖学金、读研经费、就业奖励等多种形式,推动安康籍医学人才回安就业、反哺家乡。

回复



张婷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培养引进高端医疗人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长期以来,我市医疗机构人才总量不足,引进难、留不住等问题一直客观存在,是制约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卫健委联合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等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建立完善卫生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大特色专科建设

2018年5月,我委出台《吸引“知名医院”来安康举办医疗机构的六条措施》,从放宽办医类别和地点的限制、自主选择经营性质和拟设等级、自主选择行政审批机构、放宽大型设备的配置限制、放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限制、优先享受当地优惠政策等方面积极吸引名院名医来我市发展。为建设名科室,我委鼓励各级医院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临床专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精神等临床专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先后支持市中心医院组建了儿童医院、骨科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职业病医院、脑科医院、消化病医院和心血管病院,支持市中医医院组建了眼科医院、肛肠病医院、儿童脑病(专科)医院、口腔医院等知名专科医院,更好满足广大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二、持续改进完善人才政策

一是提升人才综合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大力吸引人才人口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安字〔2018〕28号),对国际顶尖人才、地方高级人才、产业发展实用人才、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大学毕业生等,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建立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引进知名人才中介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各类创业团队提供商事、财税、法务、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设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重点人才(团队)项目“一对一”为其提供引进落户、创办企业、人才政策兑现、社保医疗教育等全方位、全过程服务。二是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2020年,省人社厅、财政厅下发了《关于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收入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283号),《通知》提出:“对事业单位聘用的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极少数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端技能人才,可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水平,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事业单位可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具体分配形式以适当方式在本单位公开”。同时,还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规定,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获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三是发挥名医效应作用。柔性引进国家级知名医学专家33名,其中,李兆申院士、石学敏院士分别在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建立了安康工作站。这些院士和知名专家用最前沿的治疗理念、最先进的诊疗技术、最实用的临床经验,植入安康,造福安康,有力地提升了我市诊疗技术和水平。依托我市现有人才资源,已建立省级名中医工作室4个,培育市级名中医工作室8个。

三、不断加强本土人才培育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大力吸引人才人口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安字〔2018〕28号),安康籍“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及以上毕业生,在市域外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年龄在40岁以下、愿意返回安康就业的,经本人申请,可按照“渠道不变、专业对口、职级对等”的原则,调回本市工作。目前,岚皋、宁陕等县针对本县高考生源,组织实施“免费医学生”培养,与报考医学院校毕业后愿意回到本县服务的医学毕业生签订协议,承担学习期间的费用,积极推动医学人才回安就业,我委将对这一做法和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

上述政策和措施,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我市高端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但与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您提出的三个方面的问题,要想彻底全面解决还需要一个过程,仍需长期努力。您所提出的对策建议很有指导性,我们将认真借鉴。为此,我们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加大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断解决困难和问题,通过不懈的努力,进一步加强医疗人才特别是高端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把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力度,全力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




联系单位: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915-321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