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康市在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中,扎实开展了人口计生基层基础示范县(区)、示范镇(办)和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区)“三级联创”活动,狠抓宣传教育、服务阵地、政策法规、信息化应用、组织网络五项工作,有效提升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服务管理水平。截止2014年,全市有7个县区达到了创建标准,被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
一、创新基层基础管理模式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安康市人口计生基层基础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从2012年开始,在全市扎实开展了市级人口计生基层基础示范县创建活动,促使全市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形成了围绕1个创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示范县)、织牢1个网络(计划生育基层网络队伍)、应用3个平台(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人口信息共享平台、一证通系统)、规范1套软件(村级计生软件)、强化1项机制(经常性督查抽查指导机制)的“11311”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管理模式。
二、强化基层机构网络建设
在基层基础示范县创建工作中,各县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规定,保证了机构队伍的相对稳定,全市镇办基本实现了有实职分管领导、有计生办站机构、有2名以上计生公务员、村有计生专干和中心户长的“四有”标准。在镇办党委政府,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或政府副镇长分管或主抓计划生育工作,保证2名以上工作人员,并委托或赋予相应的行政执法和管理职能;在计生服务机构,做好卫生、计生技术服务资源融合,不断提升基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在村社区,推行计生专干、中心户长专人、专职、专酬制度,实行“县管、镇聘、村用”管理机制,确保每个村有1名专兼职计生干部,3000人以上的村增设1名计生专职副主任,社区增配1-2名计生协管员,每个组设1-2名中心户长;加强村级计生协会组织建设,按照协会章程选举产生协会会长、秘书长、协会理事和会员联户组长,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服务管理网络体系。
三、大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坚持把提高人口计生信息化应用水平作为创建计生基层示范县的重要内容,市本级和各县区通过扎实开展省级信息化项目市县创建工作,大力加强信息化硬件建设,建成了标准化的人口信息中心和机房,配备了高标准的信息化硬件,市本级和10县区全部被省上命名表彰为信息化项目市县。加强人口计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设,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人口计生、卫生、民政、公安、人社、统计6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人口信息共享平台,提升了人口信息基础信息质量,为便民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截止2014年底,全员人口数据库去重个案信息2814815条,人口覆盖率为102.4%,相关综合指标位居前列;全市“一证通”有效读卡记录数为396389条,综合应用率为91.9%;各县区均建成人口信息共享平台并开展了应用。组织开展了统计信息化干部技能培训,近两年市、县区分别培训信息化干部503人次和1896人次。
四、全面规范村级软件资料
村级人口计生软件资料项目多、内容杂、任务重,历来是基层反映的热点问题。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安康市坚持把建立统一规范的村级人口计生工作档案资料作为创建基层基础示范县的基础工作,经深入调研,认真总结基层经验,建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相关文件,对村级计生干部队伍、网络阵地、软件资料、工作职责、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形成了具有安康特色的村级计生基本情况挂牌、全员人口信息报告单、已婚育龄妇女档案卡和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册、服务册的“一牌一单一卡两册”村级计生软件资料管理制度,有效规范了村级计生工作档案资料,切实解决了基层反映的资料多、不统一、任务重的问题,有效提高了基层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五、建立健全督查指导机制
通过多年的探索,安康市建立并坚持了人口计生工作质量抽查、重点工作督查、难点工作专项督办相结合的督查指导工作机制,每年组织4次重点工作督查,2次人口抽查和不定期的重点调查、信访案件调查,及时将督查抽查结果分县区通报反馈,重点指出存在问题,提出研究解决办法,限定整改落实时限,重点问题及时约谈党委政府,基本实现了年度全市161个镇办督查、抽查全覆盖,有力的推动了基层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了全市各县区各镇办和各项工作的平衡发展。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县区基本达到了“四落实”,镇办达到了“五到位”,村社区达到了“六个好”的创建标准。
——县区“四落实”。
一是机制体制落实。严格执行“三个一”领导体制,落实县区领导联系镇办、成员单位包抓镇办、镇办干部包村等责任制度,把人口计生后进转化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严格落实重点管理、追踪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建立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每月汇报、季度督查、半年分析、全年考核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二是政策法规落实。全面落实“一法五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经常,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制度健全,程序合法规范,较好的解决了群众办证难问题。
三是优质服务落实。切实抓好县区计生服务站、镇办计生服务示范站建设,确保技术服务符合规范标准,杜绝不安全事故。将母亲健康、优生促进工程纳入重大民生项目,建立健全“查、防、治”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提高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和免费婚前、孕前检查工作质量。
四是机构队伍落实。配齐配强县区人口计生局领导班子,落实行政执法、流动人口管理、人口信息化和协会组织等专职工作机构。
——镇(办)“五到位”。
一是领导重视,保障到位。党政主要领导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建立健全镇村两级、镇与相关站办所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定期研究部署,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机构健全,服务到位。镇办计生领导小组和行政队伍健全、职责明确,服务网络符合省、市规范化建设要求,为满足育龄群众对生殖健康服务的基本需求,完成“两项工程”检查任务提供了保证。
三是信息准确,应用到位。建立科学规范的人口计生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实现公安、卫生、民政、人社、统计与人口计生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准确率、更新及时率达到97%以上,“一证通”系统应用率80%以上,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提交率和反馈率达到90%以上。
四是依法行政,维权到位。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积极改革计生证件申报审批程序,再生育审批申报办理及时、规范。扎实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依法查处无“两非”案件,促进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五是质量达标,创建到位。镇办连续三年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达标,当年主要质量指标达到考核要求,统计质量信得过,“一牌一单一卡两册”管理规范,统计准确率达到96%以上。
——村(居)“六个好”。
一是组织建设好。组织网络健全,责任分工明确;专(兼)职干部、中心户长待遇落实;服务宣传活动阵地建设达标。
二是制度规范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体现大多数村(居)民的意志,约定的权利义务对等,无违法收费和罚款。
三是村(居)务公开好。全面、及时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及计划生育事务;定期组织村(居)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评议计生工作;群众参与和监督的渠道畅通,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
四是宣传服务好。宣传服务活动经常,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社区集体资源的分配、使用能优先优待计生家庭;生育关怀活动扎实有效。
五是计生诚信好。全村(社区)基本人口信息清楚、清楚、准确,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无出生瞒报、漏报,无违法多孩生育,无溺弃女婴案件和大月份引产事件。
六是文明建设好。人口计生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幸福家庭以及和谐村(居)建设相结合,邻里互助、尊老爱幼、性别平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形成风尚;无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刑事、治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