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石泉、岚皋县推行再生育审批委托乡镇试点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5-10-2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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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我市石泉县、岚皋县积极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在四个镇办开展再生育审批委托乡镇试点,采取镇限时审核发证、每月上报,县每月复核、备案录入的办法,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明确任务职责。两个县和试点镇成立了再生育审批领导小组,负责再生育审批委托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县、镇、村工作职责,设定工作流程,严格责任追究。
    提高政策水平。为了确保试点镇能准确把握再生育审批政策,县人口计生局逐镇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培训,以再生育审批政策为重点,认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提高镇、村计生干部的政策理论素质,适应试点工作的实际需求。
  深化便民服务。各试点镇以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窗口为载体,严格执行便民服务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实行计生证件委托代办制度,组建了镇村计生证件委托代办员网络队伍,逐级夯实代办责任。对初审符合条件的,要求村级代办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申请材料,镇级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做到“办件不积压、审批不拖拉、发证不设卡”,进一步方便群众。
  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出错追究谁的原则,实行再生育审批委托试点责任追究制,对滥用职权违反政策审批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办人情证和搭车收费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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