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陕西省卫生厅公告2008年第2号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0-05-06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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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公告2008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08-09-19

 

陕西省卫生厅

公 告

2008年第2

 

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连日来,我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迅速行动,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开展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患儿的免费筛查、救治工作。但由于部分群众对该疾病诊断治疗情况不够了解,出现了大量家长带领婴幼儿盲目向大城市、大医院集中的现象。目前,我省各地大型综合医院、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均聚集了大批婴幼儿及其家长,超出了医疗机构的最大负荷能力,不仅影响了正常医疗秩序,更重要的是拉长了婴幼儿筛检时间,也给家长带来不必要的路费、食宿负担。为尽快缓解城市大医院就诊压力,方便患者,确保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患儿的筛查和诊疗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省卫生厅公告如下:

一、正确认识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疾病。三聚氰胺是微毒物质,大量摄入可引起泌尿系统结石。由于这类结石呈现泥沙状,一般可以通过碱性输液使结石随着孩子的小便排出。因此,食用过含三聚氰胺奶粉的婴幼儿家长一定不要恐慌。

二、我省县区级及以上医院都具备筛查、治疗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患儿的能力和条件,请患儿家长持有效证件(包括户口本、出生证明等)应优先就近到户口所在地县区级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免费筛查,也不要盲目到多个医疗机构重复检查。

三、经过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确诊,需要住院治疗的患儿,一般由当地二级医院收治;确需转院的要经当地救治专家组会诊后,持转诊手续到上级医院住院。

特此公告。

 

                      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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