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县区卫生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安康市人事局关于公布2009年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安人职字[2009]95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相关人员填报。
关于公布我市参加2009年全国
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安人职字[2009]95号
各县区人事(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中省驻安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人职函【2009】第007号文件通知,我市万琨等939名同志参加2009年全国卫生专业考试合格。其中万琨等496名同志初级(士)资格考试合格;何欣文等210名同志初级(师)资格考试合格;吴恒等233名同志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合格人员从2009年5月起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
请接此通知后,于2009年12月20日前考试合格人员带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在安康市人事局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一份,由县区职改部门或各单位交市职改部门统一到省职改部门办理。市职改部门不对个人受理,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各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证书工本费。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