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示范街标准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0-05-0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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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卫生示范街标准 一、卫生制度落实。各单位按照统一布置和要求,做好本单位和社会性卫生工作。“门前四包”制度落实到位,门内实行划片包干卫生责任制,坚持每日一小扫,周五一大扫的义务大清扫制度。辖区各单位内部做到窗明几净、环境优美、设施完好、各种用具放置有序。全段有3个以上县区级或上一级爱卫会命名的卫生先进单位。

二、街容街貌整洁。街道路面硬化平整,道路排水通畅,无污水溢流;无露天垃圾、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丢乱扔、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街道行道树树形整齐并管理良好,有专职清扫保洁人员和足够的固定垃圾桶。沿街建筑物墙体美化亮化有规模上档次,各商铺门头招牌悬挂整齐,不影响观瞻,对临时建筑必须实行封闭施工,安全防护墙要相应进行美化。

三、广告设置规范。立式广告、楼顶广告、墙体广告、灯箱广告、商业牌匾和其他广告符合相关部门的设置要求,标准统一、外表美观。沿街门店前、人行道等公用场地无各类广告和招牌。区域内保证有2个合法小广告的张贴宣传栏,沿街墙体、门窗、行道树、线杆、站牌、电话亭、交通护栏等公用设施上无随意设置的各类广告及乱涂乱贴的野广告。

四、交通秩序良好。各种交通设施完备、规范,交通标志标线齐全、合理、实用。路况良好,市政设施配套齐全,行人过街设施完备,无全天性交通拥堵点,不发生周期性严重堵塞,正常行使车速能达到30公里。临时停车点布局规范合理,停车泊位满足车辆停放要求,无乱停乱放和违章违法行为。有摩托车、自行车固定停放点,布局合理,满足需求,无随意停放现象。车辆定点、定位停放整齐,有专人管理,保持秩序良好和清洁卫生。

五、卫生设施。人行道每隔50米设有垃圾箱,垃圾做到定时定点及时清理。区域内保证有2个以上保洁公厕,有明显标识和专人管理,厕内无恶臭、无蛆蝇,并经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完好率98%。

六、公共卫生。各类公共场所做到亮证经营,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五小”行业经营规范,各类饮食店保洁设施到位,防尘、防蝇、防鼠符合要求,不得出现明锅亮灶经营现象。车站、剧院、网吧、歌舞厅、商场等单位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明显的禁烟标志和劝阻禁烟措施。

七、防害防病。有除四害规划,目标明确,综合治理,方法科学,成效显著。积极开展灭蚊蝇及灭鼠工作。辖区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实施办法》的宣传工作。

八、健康教育。有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区域内有2个以上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版报。卫生常识宣传必须保证定期更新内容,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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