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社区标准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0-05-0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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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领导重视,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有计划、有部署,能积极开展相应的活动。

二、社区能紧紧围绕卫生防病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及卫生宣传,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健康教育专栏,有控烟、预防艾滋病和传染病等方面的宣传内容,有资料记录;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0%,并能积极参加各种卫生活动。

  三、社区卫生状况良好,环境整洁,路面平整硬底化;沟渠畅通,以暗渠为主,沙井、入水口有“四防”装置;美化绿化好;街巷内无乱搭建、乱堆放、乱拉挂、乱涂写、乱张贴、乱停放、乱挖掘及乱扔乱吐现象;单位“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无违章饲养畜禽及宠物现象。
  四、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合理,垃圾日产日清,路面全天候保洁;公厕管理规范,达到卫生标准要求。
  五、社区内集贸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秩序良好,无占道经营和乱摆卖现象;无违章建筑。
  六、社区内的经营单位(包括旅业、娱乐场所、理发美容和游泳场馆等)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无销售过期食品。
  七、社区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责任落实;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除“四害”资料完整;巩固灭鼠、灭蝇成果,实现灭蚊达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八、社区创建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创建资料完整齐全。
  九、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驻区单位开展环境卫生及美化绿化工作,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竞赛活动。居民对街容街貌、路面保洁、公共场所、公厕、饮食行业等方面比较满意。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落实,清扫保洁人员落实,垃圾及时清理;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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