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筹资水平 惠及广大农民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1-10-26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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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筹资水平 惠及广大农民

安康市政府副市长 张全明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我市2005年在旬阳县开始试点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共同努力及全市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的原则,初步建立起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为保障全市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新农合筹资水平不断提高。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收入的逐步增加,新农合筹资标准也逐年提高。2007年至2012年,新农合筹资额由人均50元逐年提高到90元、100元、150元、230元、300元;中、省、市、县政府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40元逐年提高到80元、80元、120元、200元、25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10元逐年提高到10元、20元、30元、30元、50元。参合人数由2007224.61万人增加到2011231.15万人,参合率由91.49%提高到96.27%

新农合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按照“增加补助、全面覆盖、巩固提高”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府组织引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管理运行机制;以家庭为单位农民自愿参加,以县为单位统筹,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专户储存、专账管理、经办机构审核、直接划拨、封闭运行的基金管理机制;大病统筹为主,因病制宜,分类就医,及时结算的医疗费用补偿机制;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技术监督相结合,公开、透明的监督管理机制;定点医疗机构准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医疗机构管理机制及与新农合制度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医疗救助制度。

参合农民健康得到有力的保障。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农民有病愿意看、有病看得起的自我保健意识,转变了就医观念。在乡、村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治疗的,实行“总额预算、单人设标、整户封顶、取整结算、就诊直补”的补偿方式。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达70%左右。此外,对于年满65周岁参合农民按每人每次600元进行免费全口义齿修复。参合人员中80岁、90岁以上老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助、住院补助报销比例分别为80%90%。新农合14周岁以下儿童部分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新农合补助比例为70%。参合农民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由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万元,因患特大病已享受合疗封顶报销,经民政部门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红十字会救助和其他社会救助后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进行特大病补偿,符合规定的合规费用每人每年度补助资金总额最高为7万元。近五年来,全市共有591.8万人次农民享受到合疗补助,补助金额9.4亿元。其中:门诊补助534.5万人次,次均补助26.9元,大病住院补偿57.36万人次,人均补偿1382.5元,极大地缓解了农民群众医疗费用压力,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的现象明显减少。

农村卫生事业得到不断发展。农村医疗机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最基层医疗载体。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十一五”期间投入农村卫生基本建设资金累计达4.6亿元,改扩建县、乡医疗机构220个,建设规范化村卫生室2449个。乡镇卫生院实行了人事制度改革,村卫生室实现了“三室”分开。实施了“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开展了城市医院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县乡卫生院工作,开通继续医学教育“双卫”、“华医”网络,累计培训农村卫生技术人员6000余人次;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了县、乡、村疫情监测三级信息网络,实行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县乡统一设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明确了编制和人员。积极开展县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服务格局逐步形成,初步实现了优质、高效、便捷、低廉的医疗服务目标。

回首过去,取得的成绩倍感欣慰;展望未来,远大的目标信心满怀。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我市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第六年,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年。要继续把参合农民利益放在首位,扎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努力推进卫生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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