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省卫计委2017年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督查准备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7-08-04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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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计生局、高新区社区管理局: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7年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要求,省卫生计生委近期要对各县区2017年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请各县区认真按照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评估方案》)要求,2017年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进行总结,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做好督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重点内容

1、投入保障: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制定出台有关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文件。参照当地户籍人口经费投入标准,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生服务经费纳入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范围保障情况。

2、健康促进和宣传倡导: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流动育龄妇女、学龄儿童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情况;建设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情况;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流动人口主题宣传活动和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情况。

3、健康促进和宣传倡导: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服务情况,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宣传教育情况。

4、计生协协同服务:各县区计生协“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 “6+1活动推进情况。

二、督导评估形式

督导评估采取日常督导调研、进度报告、自评、抽查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评:各县区按照《评估方案》和上述年度督导评估重点内容进行自评,于915日前上报自评报告和自评表(见附件),表中所列自评指标为《评估方案》附件《评估指标体系》中指标。自评报告包括: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抽查现场评估:省上对各县区进行实地督导评估(10—11月)。实地督导评估形式包括查阅文件资料、现场考察、座谈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按照《评估方案》和年度督导评估重点内容,结合实际,加强协调,认真做好本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督导评估。

(二)各县区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推动工作落实。

(三)各县区要认真总结本地工作经验做法,协调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撰写上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自评报告,真实、准确反映本地工作情况。

安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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