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卫计委、省物价局《陕西省医院等级评审(复审)工作方案(2015年版)》要求,市卫计局和物价局于2017年6月至7月,组织专家组依据原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和《陕西省医院等级评审(复审)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指标》,先后对汉滨区第二医院、旬阳县医院、平利县医院进行了等级医院现场评(复)审。现按照等级医院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将通过等级医院评(复)审的医院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 汉滨区第二医院(二级甲等)
2. 旬阳县医院(二级甲等)
3. 平利县医院(二级甲等)
如有异议,可从即日起至11月20日前向市卫计局反映。
联系电话:3219106(政办科)、3225536(监察室)
安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