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组建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开展带量议价工作的通知》(陕卫办药政发 [235]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医改办《关于印发安康市市直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医改办发[2016]7号)文件要求,经安康市市直医疗机构采购联合体9月4日会议研究,即日起对第二期骨科关节、创伤类高值耗材进行带量议价,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参与议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要求: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必须是安康市市直采购联合体(安康市中心医院、安康市中医医院、安康市人民医院、安康市妇幼保健院、水电三局职工医院)各成员单位目前已确立供应关系的医用耗材配送商或中标的骨科关节、创伤类产品的生产企业。若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未列入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公示的骨科耗材的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目录中,不能参与本次议价活动。
二、资质要求:参与议价的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须同时提供以下资质:
1、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有效资质(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
3、安康市市直医疗机构采购联合体医用耗材产品目录的报价表(附件2);
4、提供现阶段安康市市直医疗机构采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骨科脊柱类产品的购销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验印后退回;
5、相关产品说明资料(材质、结构、性能、适用范围、专利号)及样品;
6、该产品在我省其他地市(或外省、市)的中标价格合同(原件、复印件、网上截屏或照片格式均有效)。
三、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8:00至2018年9月14日18:00
四、报名地点:安康市市直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办公室(安康市中心医院设备科,安康市金州南路85号)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 静 0915-3284099 18991535778
六、资质审查时间:2018年9月17日
七、耗材议价时间:2018年9月17日
八、情况说明
1、凡议价未通过或未参与议价的产品,联合体各医疗单位不得采购。
2、在全省或本市范围内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中,若出现同品牌同规格采购的产品单价高于本次联合体议价结果(产品单价)的,按照该单位骨科耗材年度销售额的20%扣除作为罚金不予支付并立即取消该产品在安康市市直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内销售。
3、签订供货承诺书(产品经营符合耗材政策,廉洁协议,不违规违法行为)(附件3)
4、签订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4)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货承诺书;
4、质量保证承诺书;
安康市市直医疗机构药品耗材
采购联合体耗材议价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