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创新机制体制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1-11-1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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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扩职、转型、克难、创新”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六大机制”建设,提出了部门“让权给钱、尽责给力”的改革思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有效整合资源,健全责任体系,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立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是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在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县级领导包联镇人口计生工作制度人口计生局领导班子及干部包片联镇帮扶指导工作机制,县人口计生局领导班子及干部对包联镇的计生工作负连带责任坚持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人口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镇党委副书记和一名副镇长分管人口计生工作。建立镇领导、镇干部包片联村工作机制,包片领导和联村干部对包联区域的人口计生工作负连带责任,同时由各镇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心户长村组干部、计生专干联系重点对象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

是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队伍管理机制按照镇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在镇社会管理办公室加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牌子,各镇把工作作风实、能吃苦耐劳、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充实到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各镇人口计生专职管理人员按照7-15名(不含服务人员)进行配备,切实落实完成年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的计生干部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综合补助费确保镇机构改革后的人口计生工作力度不减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职务配备年度考核按照相关组织程序进行。镇计生办主任人选由各镇上报县委组织部、县计生局考察后确定,实行双重管理,计生办主任、人口计生统计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提拔、调动必须经县委组织部、县计生局和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各镇办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考核结果与各镇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绩效考核相挂钩。在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考核成绩排在全县前三名的镇,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优秀格次,列为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并优先提拔使用。

是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奖励4000元(其中省补3200元、市补400元、县补400元);农村计生户家庭合疗个人筹资补助30元(其中省补10元、市补1元、县补19元);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女孩高考一本、二本、三本(大专)分别补助3000元、2000元、1000元;农村独生子女意外事故救助标准分别按照5000元、3000元、2000元补助;城镇独生子女无业父母每人每月补助106元;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户家庭产业发展县财政从农业产业扶持资金中专项预算50万元用于计生家庭创业,每年每户帮扶不少于1万元。各涉农部门和单位在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时优先照顾和帮扶计划生育家庭。建立对不同类型家庭、不同人群的关怀服务机制,完善提高奖励政策标准。将双女户结扎(实施女扎术)一次性奖励标准由1000元增加至3000元其中市补100元,县补2900元);农村再婚夫妇2011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第二胎,并在计划生育手术期内主动采取结扎措施的二胎户每户一次性奖励2000元农村2011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第二胎(非双女户、非再婚户),并在计划生育手术期内主动采取结扎措施的其他二胎户每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

是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对年度综合考核排在前5名的镇,县委、县政府予以奖励:设一等奖1名,奖励3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2万元;三等奖2名,各奖励1万元。年度综合考核排在前5名的人口计生工作协作部门,县委、县政府予以奖励:设一等奖1名,奖励在册人员每人奖金800元;二等奖2名,奖励在册人员每人奖金500元;三等奖2名,奖励在册人员每人奖金300元,奖励资金由各单位自行筹集。县人口计生局和县计生服务站年度考核获得全市前三名,奖励单位主要领导各2000元,奖励副职领导各1500元,奖励一般干部各1000,奖励资金自行筹集。切实提高县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待遇年度考核获得县委、县政府奖励的,三分之一的奖励资金用于奖励计生办专职人员和服务人员;对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满十五年或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满十年且工龄满三十年的,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政策兑现奖励积极解决人口计生干部工作、学习和家庭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满5年的优秀骨干的子女在升学、参军、工作调动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每年每镇评选1名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村干部由县政府一次性奖励2000元。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没有达到目标责任制要求的镇和县直协作部门严格按照《石泉县计划生育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管领导以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坚决兑现人口计生工作 “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提出意见,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坚决落实责任追究,确保人口计生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是进一步夯实人口计生基层基础。按照“专业执法、上下协作、多方配合、处罚到位、激励跟进”的原则,不断推进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县人口计生局与各镇建立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对重点对象实行县镇联动、联合执法;县法院、县公安局要明确1名领导负责人口计生工作,并确定具体参与人口计生执法工作人员,依法积极配合人口计生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确保处罚到位。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各镇和县人口计生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社会抚养费上缴县财政,县财政在上缴后1周内全额返还,专项用于人口计生工作经费。建立完善“县指导、镇负责、村为主、户落实”工作体制,完善片区责任制和全员合同制管理制度有效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为每镇每年拨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经费5万元,落实重点对象挂牌管理、流出人口“六个一”、流入人口查验婚育证明以及属地化管理措施,积极开展“流动人口一盘棋示范县”、“村民自治示范村”、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强力推进村级人口计生工作规范化管理村计生专干、中心户长聘期内由镇计生办负责管理和考核,县财政每年为每村预算人口计生网络建设工作经费3000元,专项用于兑现村专干、中心户长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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