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标题 | 【政协提案】关于加强部分妇幼健康项目经费保障的建议 | ||||
编号 | 第29号 | 办理部门 | 规划财务科 |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王黎 | 类别 | B |
签发日期 | 2024-06-25 11:35 | 发布日期 | 2024-06-27 11:35 | ||
正文 |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妇幼健康作为全民健康的基石,生命全周期的关键阶段,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从国家层面不断加大投入,大力实施增补叶酸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病检测”(梅毒、乙肝、艾滋病阻断传播项目)、妇女健康促进项目等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并在陕西率先开展了免费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西部儿童营养改善等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受到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升。 一、我省部分妇幼公卫项目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妇幼公卫项目管理扎实开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以下具体问题:部分妇幼公卫项目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保障到位(主要涉及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项目,检查费用为260元/对,按1:9比例由市、县(区)级财政分担;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经费标准合计为493元,除省级财政拨付的226元/例外,下余267元/例由市、区财政按1:9比例分担)。在调研中发现,一些财政资金紧张的县(区)要优先保基本运转、保人员工资、保重点项目建设,往往无法使妇幼公卫项目配套资金及时、足额保障到位。得不到经费保障,势必影响妇幼公卫项目服务质量。 二、关于加强部分妇幼健康项目经费保障的建议 (一)严格督导考核。进一步强化妇幼公卫项目考核,将项目经费管理纳入日常监督,督促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把各县(区)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列为省、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工作考核重点,确保各地妇幼公卫项目高效落实。 (二)加强倾斜支持。针对一些财政资金困难、的确无法保障妇幼公卫项目配套资金的县(区),由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结合实际困难,分别省、市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中予以适当统筹调配、倾斜支持,额外调配资金作为专项补助经费直接拨付到县(区)级项目管理单位,保证妇幼公卫项目正常开展。 (三)强化组织保障。将妇幼公卫项目列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重点,强调把妇幼健康作为全民健康之源的重要性,要求各级政府从管理层面进一步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行业部门抓具体的良好局面,更好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健康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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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赵明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部分妇幼健康项目经费保障的建议》(第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妇幼健康项目经费保障。近年来,我委紧紧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工作任务中有关妇幼健康类项目的具体政策和要求,与财政部门紧密配合,确保妇幼健康类项目经费保障到位。一是及时下达中省专项资金。2023年市财政共拨付妇幼健康类项目中省专项资金1441.31万元,其中:叶酸补助41.89万元、产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349.61万元、孕前优生检查112.51万元、两癌筛查440.76万元、儿童营养改善492.84万元等。二是足额落实市级补助资金。按照我委测算,及时申报财政用款计划,足额落实2023年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市级补助资金34.09万元(含结算往年资金)、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市级补助资金38.26万元。三是加强绩效管理。2023年我委积极配合省财政预算评审中心重点对我市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补助资金开展了专项绩效评价,对全市12个县市区“两癌”筛查补助资金使用、资金管理和目标任务完成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有力保障了我市妇幼健康类公共卫生发展项目的正常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升。 二、妇幼健康项目实施情况。一是全面婚前健康检查项目。为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健康安康建设,不断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切实预防和减少先天性疾病,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贯彻落实安康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8〕5号),我委联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印发《安康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安卫计发〔2018〕10号),该项目于2018年在我市正式全面启动。2023年度全市结婚登记人数10613对,婚前医学检查19430人检查率91.54%;婚前卫生咨询19428人,检查率91.53%;检出疾病人数1694人,占检出人数的比例7.98%。各项指标任务均优于项目要求。二是认真做好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项目)。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9〕14号)文件要求,安康市政府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政发〔2019〕17号),市卫健委联合市财政局、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印发《安康市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安卫函〔2019〕352号)。该项目于2019年8月在我市正式全面启动。2023年,全年免费产前血清学筛查8738人,免费超声筛查21343人次;免费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13131人、新生儿听力筛查12774例、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12701例。免费政策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严重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到 90/万以下,均达到目标要求。通过实施这项民生工程,有效预防了出生缺陷的发生,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我市妇幼健康工作。一是积极协调财政做好资金拨付。及时下达中省相关专项资金,足额落实市级补助。二是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严格督导考核。联合市财政部门,对各县(市、区)含妇幼健康项目在内的各项公共卫生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公卫项目及时、高效落实。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理解和支持,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聂 明 电话:13909158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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