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0-03-09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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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索引号 szfgzbmswsjkwyh/2020-0232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3-09 08:55
内容概述

安康市“十三五”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2016年-2020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攻坚时期, 也是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重要时期。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市委、市政府国家主体功能区发展战略要求,以及《安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安政办发〔2014〕141 号)的部署,特制定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发展形势

(一)“十二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卫生计生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同时获得较快发展的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和公共卫生水平、健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加强医学科研与中医工作及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促进计生家庭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突出业绩,实现了卫生计生事业的全面进步,“十二五”规划目标基本实现。

1.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加。截止2015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113家,其中医院43家;医疗机构床位13215张,比2010年增长56.3%,平均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4.32张;卫生工作人员19918人,比2010年增长86%,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765人,增长53.6%;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4349人、注册护士5752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2969人;全市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83人、执业(助理)医师1.42人、注册护士1.87人,平均每个村有乡村医生1.23人;卫生部门固定资产总值由19.6亿元增加到23.67亿元。

“十二五”期间,以实施国家和省市卫生项目为指引,全市新建、改扩建医疗卫生单位1212个,总投资12.58亿元,市、县(区)、镇(社区)、村四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基本条件和设备装备有了较大改善,尤其是镇(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貌焕然一新,服务功能明显增强,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

2.城乡卫生计生服务体系趋于完善。“十二五”期间,市政府出台了《安康市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将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政府十件实事,强化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基层的对口帮扶、卫生专业人员晋升下派锻炼等措施,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发展,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市有医院和卫生院21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个,卫生监督所11个,妇幼保健院(站)11所,采供血机构1个,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303个。医院和卫生院中,有综合医院25所,中医院12所,专科医院6所,卫生院173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所、社区卫生服务站8所,村卫生室2397所。全市已形成机构门类基本齐全、专业设备基本齐备、功能发挥较好的医疗预防保健网络。以市直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为龙头、各县(区)直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民营医院和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医疗预防保健网已覆盖全市城乡。

全市建成市、县、镇三级标准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175个,建成1个市级10个县级标准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验室,为县(区)、镇(办)配备流动服务车140辆。

3.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认真实施《安康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全面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环境卫生建设,建立健全了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预案,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对禽流感疫情、食物中毒、手足口病、胡蜂伤人事件等突发事件处置有力,汉江龙舟节等重大活动卫生保障有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走向精细化,创建公共卫生服务合格县6个。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绩突出,传染病实验室监测能力明显提高,“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重大疾病防控局面基本形成。累计发现HIV感染者296例,累计对225名符合免费治疗条件的病人提供了抗病毒治疗;共登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9267例,治愈率为94.8%;麻风病现症病人14例,患病率为0.53/10万;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585.82/10万,报告率93.5%。全市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以镇为单位均在95%以上;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85.45%;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为94.89%和94.86%;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为3.58‰,患者管理率86.2%。

卫生综合执法力度加大,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六小”行业管理,推行小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院内感染控制力度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管理取得了新突破。

医疗急救工作成效显著,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年门、急诊服务量由2010年的230.5万人次增长到2015年的385.2万人次,增长67%;平均住院日由10.6天降为9.7天,药品费用占医疗费用的比例由42%降为38%。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每年指挥调度市区医院有效派诊8000次以上,日均超过20次。全市献血点合理布局,通过建固定献血屋、配备流动献血车、组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使无偿献血率保持100%。

妇幼卫生工作成绩位居全省前列,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的19.41/10万下降到11.05/10万,婴儿死亡率由6.21‰下降到2.91‰,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7.61‰下降到4.09‰。全市人均期望寿命由70岁提高到74岁。母亲健康和优生促进“两项工程”深入推进,免费检查率均达90%以上,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覆盖率达100%,综合避孕率93.71%,患病率由第一轮母亲健康检查(2008年-2009年)的57.6%下降到第四轮母亲健康检查(2013年-2014年)的35.15%,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爱国卫生工作地位上升,2011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决定》,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爱国卫生工作地位大为增强。五年实现了省级卫生县城全覆盖,创建国家卫生县城5个、国家卫生镇1个、省级卫生镇63个、省级卫生村194个、省级卫生单位356个;市级卫生镇98个、市级卫生村379个、市级卫生单位684个。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分年度出台新农合工作指导意见,新农合参合人数由2010年的229.7万人提高到 237万人,参合率由94.68%提高到99.1%,筹资标准由150元/人年提高到500元/人年,参合农民门诊统筹补助比例提高到78.19%,住院实际补助比例由43.74%提高到50%。全面实行了按病种付费改革,推行了“先诊疗、后结算”、“就医卡”等制度,门诊统筹全面推行。启动了大病商业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障和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建立。

医疗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实施了医疗质量管理年、提升年等工程,医疗费用“四合理”执行较好;全面启动了分级诊疗工作,全市有26家县级公立医院与11家市内外三级医院组建了医联体,18个县级医院与50家镇卫生院实施了一体化医疗服务,优质医疗资源逐步下沉,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逐渐形成。民营医疗机构快速发展,社会办医规模和质量得到提高。

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三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市有2669个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含所有村卫生室)全部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零加价销售,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率达100%“一院两中心”、“责任医师团队签约式服务”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得到巩固和完善。

综合改革试点县取得积极成果,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加快试点。人事编制制度改革取得实质进展,印发了《安康市市本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试点方案》,在全市公立医院全面推行编制备案管理、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职称晋升实行评聘分离,解决了公立医院用人难、留人难的问题。

5. 医学科研、中医事业取得新进展。“十二五”期间,获得省政府科技进步奖4项、市级科技进步奖40项,创建4个国家级重点专科、14个省级优势专科、57个市级重点学科。中医资源配置显著改善,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有中医医疗机构94个。全市14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设置了中医科、中药房,全市提供中医药服务的镇、村医疗机构分别达到89%和67%;创建国家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1个、中、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33个、市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专病)27个。全市有省级名中医2人,市级名中医24人。

6、适度低生育水平持续保持稳定。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落实“三个一”领导机制、奖励和一票否决规定,扎实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保持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有力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均衡协调发展。“十二五”时期,全市平均年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9.56‰和2.32‰,均低于全省近2个千分点,全市符合政策生育率均在96%以上。

计划生育工作方式积极转变。中、省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累计兑付奖扶资金2.18亿元。积极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制定出台了《安康市农村贫困计生家庭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实施意见》和《安康市失独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实施意见》,整合18个部门的民生优惠政策和部门帮扶项目,对贫困计生家庭和失独家庭进行重点帮扶。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流动人口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计划生育信息化有效推进,开展了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市县实现人口信息共享。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10个,创建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单位6个。

(二)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1.困难和挑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对全民健康提出了新要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带来新挑战。深化医改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因财政收入和经济实力限制,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不足的情况依然存在,医疗资源结构不合理和配置不足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任务仍然相当艰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的健康危害日益加大。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民营医院总体上机构数量少、建设规模偏小、服务能力偏低,尤其是具有一定规模和专科特色的民营医疗机构比重不足。全市人口发展的局势更加复杂,人口性别结构失衡问题凸显,劳动力资源逐步减少,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以及帮扶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滞后,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短缺,都严重制约着事业长足发展。

2.机遇和优势。中央“四个全面”、打造健康中国的战略部署,十八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全面两孩”政策的重大决策,我省建设“三个陕西”、实施健康陕西行动的战略决策,我市实施国家基本功能示范区试点建设工程,都将健康问题和人口均衡发展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快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重大的战略机遇。卫生计生事业既是民生工程,又是发展工程,在提供健康服务、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加快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具有强大的内生动力。经过多年改革发展,我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加快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建设”和“全面两孩政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实现人口均衡发展为目标,立足市情、紧扣改革、着眼发展,全面优化我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监管体制、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改革完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努力提升行业服务能力、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新期盼,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美丽富裕新安康”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不同人群之间享有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得到较大改善,医疗保障更加有力,居民享有的医疗卫生计生保健水平和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推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和健康保障。

1.人口与健康指标。出生人口素质持续提高,年度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6‰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9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人口预期寿命达到76.7岁,居民健康素养达到16%。

2.疾病控制指标。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率100%。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以县为单位100%。儿童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95%。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80%。乡镇集中供水卫生监督覆盖率达90%以上,乡镇、村、个体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规范处置率达100%。无偿献血率100%。

3.医疗保障指标。建立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筹资标准、保障水平逐步扩大和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5%左右,个人自付比例下降到15%左右。

4.卫生资源指标。创建1所以上全省知名医院;创建1-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新创建10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每千人口医院床位6张、卫生技术人员8.4人、执业(助理)医师2.86人、注册护士3.05人,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5.财政投入指标。到2020年,全市卫生计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达到6%。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个人支出控制在28%以下。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50元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医药卫生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等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1.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大财政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投入力度,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畅通“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补偿渠道。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落实医院经营自主权,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公立医院财务规划、预算、分配管理和成本核算。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编制备案、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不断增强公立医院发展活力。推进医药分开,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到2020年,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降到30%以下。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17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快推进石泉、白河两个县的综合改革,基本形成卫生改革发展新模式,提前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2.健全分级诊疗体系。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推进医疗集团、医疗联合体、县镇一体化和镇村一体化改革,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诊抢救、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健全转诊指导目录,制定转诊规范和接诊流程,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发挥医保调节作用,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提高到65%以上,二三级医院下转人数达到30%左右。

3.健全全民医保体系。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综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达到800元,住院政策性补助比例达到80%,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控制在10个百分点以内。贫困救助对象报销及补助比例不低于90%。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报销比例不低于50%。推进省内异地即时结算和跨省即时结算。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建立以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发挥医保杠杆调节作用,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报销比例,引导病人有序流动。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建立医保对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控制约束机制和医保分级评价体系,有效控制医药费用。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推进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疾病应急救助、民政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衔接,逐步实现城乡统一政策、集中联动,方便服务群众。

4.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结算政策,建立以基本药物为基础、运行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探索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有效途径,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现基本药物医疗机构全覆盖。健全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机制,推进药品分类采购、带量采购和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推进药品采购与医疗健康平台、医保平台、医院HIS系统全面对接。加强药品配送管理,完善药款结算政策办法,提高结算效率。强化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用药指导,开展用药监测、预警、干预,跟踪监控重点品种使用情况,开展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培训,规范用药行为,促进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临床合理用药。推进专项督查队伍建设,实行药品供应、使用全程监管。

5.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按照“一院两中心”服务模式,整合优化乡镇卫生计生技术服务资源,在镇卫生院的基础上组建医疗服务中心和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中心。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政策和全额预算管理,全面实行院长(主任)公开选聘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制度和薪酬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健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强化公益性质。转变服务方式,全面推进责任医师团队签约服务,推进基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网格化管理。落实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农村活动,抓好二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建工作,实现资源共享,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得到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强化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各类医疗资源配置,调整布局、优化结构、补齐短板、健全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

1.巩固提升城区医疗中心地位。中心城区基本形成面向全市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整体功能和技术水平居全省前列。到2020年,安康城区规划设置三级综合医院2所、三级中医医院1所、三级妇幼保健机构1所,办好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市儿童医院、市骨科医院、市职业病医院、安康疗养院(市麻风病医院)等6所市级专科医院。支持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争创1所以上全省知名医院;创建1-3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新创建10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8-10个省级优势专科;建成1~2个具有专科特色的民营医院。争取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基础条件较好、特色优势突出的重点专科(实验室)建设,向基层推广一批适宜医疗卫生技术项目,巩固和发挥区域医疗中心的作用。

2.提高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每个县设置政府举办的二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各1所。2016年起,分年度实施县级综合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全市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县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实施县级医院人员培训、对口支援等项目,加强人才、技术、重点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按每县不少于2个省市级重点专科、每科投入30-50万元的标准加快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建好县级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妇产科、儿科(新生儿)、康复科、精神科、传染病科等紧缺专科,提升县级医疗救治水平。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网底建设。原则上按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按3~10万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人口相对集中达3万人左右的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1所。每个建制镇必须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设置1所村卫生室(居住分散、业务半径超过3公里的可分设或实行“一室两点”)。每县建设1-3个区域重点示范卫生院,城镇社区实现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全面形成15分钟医疗服务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装备设备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养老功能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养老服务功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到2020年,建制镇卫生院全部达到标准化,基层医疗卫生能力明显提高。

4.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2张床位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预留规划空间。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力量举办。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老年、妇产等专科医院、护理院和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接续性医疗卫生机构。选择社会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企事业单位举办的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改制重组。个体诊所数量和布局由市场调节,不受规划限制。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疗机构管理和评价体系,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到2020年,全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诊疗量分别达到总量的20-25%。

5.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护理等生活性服务业,促进医养结合。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鼓励各类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开展小病、常见病的诊疗、康复等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整合闲置医疗资源向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

(三)健全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卫和重大公卫项目,推进项目精细化和均等化,加快形成大卫生格局。

1.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指挥和处置能力,完善我市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应急准备,做到反应迅速、运转顺畅、处置有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时率达到100%。建立市、县区两级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通过培训、演练、参与实战等,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全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反馈、利用能力。加强传染病、精神病、慢性病、职业病救治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县(区)可举办单独的传染病院、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加强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完成市中心血站北迁及检验装备建设。加快推进急救体系标准化建设和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全面提升院前急救能力。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完成市、县(区)疾控机构业务用房和实验室建设,对疾控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补充配置。2020年,市、县(区)疾病预防机构实验室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100%。建立健全重大疾病防控的统筹协调机制,实施重点传染病专病专策行动计划,全面落实艾滋病、结核病、出血热、乙肝、狂犬病、手足口病专病专策精细化防控策略。继续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积极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规范治疗随访管理,发现干预高危行为,提高慢性病和精神疾病防治水平,到2020年,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县区覆盖率达到50%以上,慢性病快速上升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实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到2020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以健康城市建设为抓手,将健康理念融入所有政策,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

3.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完成市妇幼院北迁建设和县(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救治中心建设、助产机构产科和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室规范化建设,提高危重孕产妇、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救治能力。2016年,实现县、镇妇幼计生技术服务资源全面整合融合。2020年,县(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施母婴健康行动,全面实施并完善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对孕产妇从孕前、产前、分娩到产后四个阶段全程提供免费基本服务。加强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筛查,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实施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提高儿童生长发育水平。开展青春期保健、妇女病普查普治和更老年期保健等服务,为广大妇女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到2020年,全市婴儿死亡率降低到6‰以下,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0/10万以下。

4.建设卫生综合监督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机构建设,完善执法技术手段,更新充实市、县综合监督机构现场检测、执法取证等设备,推进综合监督执法规范化管理。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化平台,实现城市供水水质在线监测。2020年,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乡卫生监督协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四)健全和完善中医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争取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把中医药服务建设成区域性医疗亮点。到2020年,全市中医床位数达到每万人口8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每万人口6.5人。

1.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快市县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所有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水平,创建1个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专项行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按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中医床位数占比不低于5%。夯实基层服务网底,100%的乡镇、社区医疗机构设置规范的中医科、中药房,75%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5-10种中医药服务。

2.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实施中医医疗质量提升工程,建立中医医院医疗质量评价结果公开机制,打造一批优势明显、效果突出、群众认可的中医特色学科、专科(病)群,大力推广中医诊疗方案及临床路径管理,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0%。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培养打造新一代中医药领军人才、中青年名中医。市级中医医院打造10-20个特色诊疗中心,各县级中医医院建有3-5个优势专科(病)临床科室。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建设,网络推广平台实现全市覆盖,村卫生室人员能够提供3-5种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3.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发挥安康绿色生态、天然氧吧、风景秀丽等自然优势,鼓励多种形式、多种资本举办中医药养生保健、特色康复和健康等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面设立治未病中心、康复科、老年病科,加快建立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长效合作机制,与居民社区、养老院、福利机构等建立协作关系,大力推广中医药健康管理特色服务。

(五)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服务管理改革,调控人口总量,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推动人口均衡发展。

1.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和中、省、市出台的各项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确保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准确率达到100%,奖励扶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计生家庭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养老保险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计生家庭精准扶贫、孕期妇女营养补助和计生家庭子女奖励扶助等制度,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开展关心关爱。构建以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为导向的家庭政策体系,针对家庭不同生命阶段的特点进行不同的干预,将有限的福利资源用于促进个人与家庭的发展。

2. 不断改善人口结构。巩固和推广目前已有的出生性别比治理成效与经验,坚持宣传教育为先导的方针,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和奖励优惠政策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在全市形成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行定点分娩、出生实名登记和二胎全程跟踪服务,扎实推进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顿,依法严厉打击“两非”和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重视出生性别比长期偏高累积的性别失衡后果问题,提升性别失衡的社会治理体系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协调性。做好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设计并建设以需求为导向的家庭养老自我服务体系、居家养老家庭服务体系、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体系和机构养老机构服务体系等四种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3.促进人口合理流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依据当地社会经济水平、城市人口承载力,分级、有序实现就业稳定、居所固定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依托新型城镇化建设,围绕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推进“飞地经济”园区建设,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促进区域人口与资源与环境承载力的协调发展。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基本服务均等化,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推进全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口全覆盖”。

4. 扎实开展依法行政。认真制定计划生育“七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严格执行再生育审批和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生育案件,特别是名人富人、社会公众人物和党员干部职工超生问题,坚决遏制违法多孩生育反弹的势头,努力提升人口计生工作质量。推进“阳光计生”和便民维权活动,不断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水平,杜绝恶性案件发生。认真做好“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做好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和预警分析,简化办证程序和流程,实现计生证件网上办理。

(六)加强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

制定《安康市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规划》,加速推进信息技术在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卫生计生行政管理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建立高效便捷的卫生计生信息化体系。

1.建立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在遭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效调集各大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120指挥中心等多个单位部门的力量,以最快速度参与医疗救治,有效遏制事件恶化。

2.实现二级以上医院信息网络化管理,利用远程医疗技术、电子病历等数字化系统,为病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

3.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涵盖公民基础健康档案以及预防免疫、就诊记录、健康检查记录、计划生育等内容的健康档案信息,实现健康档案与临床信息一体化的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在此基础上,实现患者看病就医“一卡通”。

4.继续加强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应用,提升全员人口信息质量,协助建设全市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口信息分析支撑。

5.加强卫生计生电子政务建设。以职能转变、政务公开、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的,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网站和数据库建设,集成和优化卫生信息网站资源,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卫生政务信息。

2020年,初步建成一个系统安全、运行通畅、标准统一、应用全面、管理规范、资源共享,覆盖全市城乡各级各类卫生计生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基本实现卫生计生政务电子化、医疗服务数字化、公卫管理网络化、信息服务智能化、安全保障一体化的战略目标。以信息化促进卫生计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为政府、社会和居民提供高效优质的信息服务,实现“政府一张屏、百姓一张卡”。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全面提升人才规模和质量。到2020年,全市卫生计生技术人员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1:2:2,全科医生达到每万人口2人以上。

1.加强人才培养。实施“十百千万”人才培训培养工程,每年选送10名优秀中青年医务工作者参加国内外培训,100名贫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业务骨干到省市进修学习,每年安排1000名县镇卫生计生人员到市、县参加各类培训,每年完成10000人次卫生计生人员市级以上各类形式的短训和学术交流活动。继续实施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计划,完成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推进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住院医师和公卫医师规范化培训、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工作,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生就业安置工作。加强医教协同,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开展多层次中医师承教育,加强中医临床、中药、护理骨干的培养工作。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的规范化医疗卫生计生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引进学科带头人30名,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60名。

2.健全管理机制。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机制,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低于80%。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探索推进人事代理制度,全面实行编制备案制,畅通人才招录渠道。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在全市建立医疗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评聘分开制度。健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完善乡村医生聘用制管理机制,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完善养老政策,优化人员结构,着力解决基层人才缺乏问题。

3.优化人员配备。依据相关规定,合理配备各级公共卫生计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市、县、镇三级妇幼保健机构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8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技术人员按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3.5人配备;村医按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人配备,边远贫困地区可适当增配,优先配备具备中医技能的村医。2020年,市、县两级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副高以上职称占比分别达到20%、15%以上,本科以上学历占比分别达到50%、30%以上;床医比分别达到1:0.5.1:0.4,床护比分别达到1:0.6.1:0.5。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和政府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领导

加强党和政府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领导,是卫生计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政府卫生计生工作责任,把卫生计生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计划生育“三个一”领导机制和“一票否决”制,切实保证卫生计生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努力建设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二)建立稳定的政府卫生计生投入保障机制

卫生计生工作是重大民生工作之一。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计生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政府卫生计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政府要加大卫生计生投入,使政府卫生计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根据公共财政原则和医改政策要求,卫生计生事业经费按机构性质和承担任务进行合理配置,重点向医改、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和科研项目倾斜。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范围,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

(三)开展规划实施与监测评价

本规划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颁发,具有严肃性和约束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更改,涉及定量的任务指标,要认真完成。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杜绝规划审批工作的随意性,运用法律手段保障规划的执行和实施,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实施的强制力与约束力。规划执行过程中确因重要因素需要调整的,必须通过科学的论证,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进行。为了确保本规划的任务指标得到落实,要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开展定期检查,根据不同卫生计生工作领域的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各个领域和各级执行进度的评价。在规划中期,须评价规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规划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并按照一定的审批程序,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在规划末期实施评价,总结本规划实施情况,为制定下期规划打好基础。


附:安康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附件

安康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15年

2020年目标

属性

1、 

人口自然增长率

5‰

6‰

约束性

2、 

人均期望寿命

74.01岁

76.7岁

指导性

3、 

婴儿死亡率

2.91‰

6‰以下

指导性

4、 

孕产妇死亡率

11.05/10万

20/10万以下

指导性

5、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7.8

16

指导性

6、 

出生人口性别比

104.9

109

指导性

7、 

基本医保人均筹资标准(元)

500

800

指导性

8、 

综合参保率

99.1%

95%以上

约束性

9、 

以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8%

98%以上

约束性

10、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

94.9%

98%以上

指导性

11、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93.5%

98.5%以上

约束性

12、 

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

75%

98%

指导性

13、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4.32张

6张

指导性

14、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1.42人

2.86人

指导性

15、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1.87人

3.05人

指导性

16、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

0.18

2人

约束性

17、 

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

4.52%

6%

指导性

18、 

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比重

27.16%

30%以上

指导性

19、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

22%

28%

指导性

20、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40元

80元以上

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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