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0-09-18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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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健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政令畅通,按照市营商办、市依法治市办的统一部署,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市卫健委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决予以公布(清理目录附后),请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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