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卫健医保局、恒口示范区卫健局:
为进一步推动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脱贫攻坚后评估工作,扎实开展卫健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到村“六查”到户“六问”行动,确保在中省脱贫攻坚后评估之前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委决定于2021年11月1日至5日对各县(市、区)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脱贫攻坚后评估等工作进行督导调研,现将《2021年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督导调研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悉知。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督导调研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确保在中省脱贫攻坚后评估之前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调研方案。
一、督导调研内容
(一)重点工作。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后评估、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运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到村“六查”到户“六问”行动等目标任务,对各县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行调研督导,推动脱贫攻坚后评估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
1.了解各县区卫健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衔接工作重要论述和中省相关文件政策精神情况;是否建立巩固衔接工作体制,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是否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夯实责任;是否召开相关会议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解决突出问题,配套出台政策文件及全力推进工作落实情况。
2.了解各县区是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延续、优化、调整健康帮扶政策,确保政策连续性情况。
3.督导调研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情况。了解各县区的综合医院、镇(中心)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是否都达到了《陕西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要求,尤其是因灾受损卫生院、村卫生室是否恢复到位;是否持续巩固行政村(包括贫困村、非贫困村)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成果,以及服务和管理是否规范;是否科学设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并做到了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4.督导调研农村脱贫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免收押金、“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等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到位。
5.督导调研以县为主的大病救治主体责任是否夯实;是否通过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当地医保部门反馈、签约医生入户走访等途径对全县所有30种大病患者进行了核实核准和集中救治;是否以县为单元,分别在县卫健局和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了统一格式的台账,在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立分台账;对已转入慢性病管理的大病出院患者,定点医疗机构是否提供了详实的出院医嘱和指导,签约服务团队或村医是否遵照医嘱和签约服务有关要求落实了相应服务;是否建立健全了市、县定点医院之间以及市县定点医院与县区卫健局间的救治信息双向反馈交换机制。
6.督导调研是否将脱贫人口全部纳入签约范围,一户一签,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高血压等4类慢病患者是否纳入重点管理并规范开展服务;是否按照省上提供的模板印制和填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是否做到以户为单位将家庭成员全部纳入,一年一签;是否按国家基本公卫(第三版)要求填写慢病随访表,并根据随访情况指导慢病患者科学用药、就医转诊、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是否对健康人群做好健康教育和健康扶贫政策宣传,落实国家公卫服务项目。
7.督导调研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帮扶镇卫生院工作情况(含苏陕医疗卫生帮扶)。
8.督导调研是否加强了对存在返贫风险的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的监测预警;是否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三类人群”因病返(致)贫。
9.督导调研是否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到村“六查”到户“六问”活动,是否对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及巩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成果进行了排查,是否组织卫健系统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开展工作。
(二)问题整改。是否对照今年以来中省市反馈的问题,特别是2020年考核评估、督查巡查、专项审计、媒体舆情等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资料是否齐全、收集整理规范,整改效果是否达到预期。
二、督导调研方式
本次督导调研依委领导、委机关科室联县分工进行(见附表)。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5日。督导调研采取自下而上方式进行,督导调研组先在镇村开展工作,最后实地查看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县卫健局资料。每县至少督查2个镇,每个镇督查1个村,走访不少于5户脱贫户,尤其要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对象”纳入监测范围及帮扶情况。
三、督导调研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本次调研是助推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中省脱贫攻坚后评估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的一项重要举措,委领导务必亲自参与,各相关科室务必扎实开展督导调研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督导调研组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一线,重点排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真正沉下去“解剖麻雀”,把问题找出来,坚决杜绝蜻蜓点水、形式主义。
(三)注重督导实效。本次督导调研时间服从任务,工作不完成不回撤。各组要注意工作方法,要掌握第一手资料,要准确客观反映基层工作。具体安排由各组与相关县区对接。督导调研工作结束3日内,各组要形成书面小结送委乡村振兴办,委党委将适时听取各组汇报。
附件1
市卫健委领导、科室联县责任分工
包联领导 |
包抓县区 |
包抓责任科室 |
联络员 |
郭 珉 |
石泉县 |
规划财务科、信息中心 |
聂 明 |
朱新年 |
旬阳县 |
疾控科(含“八大行动”办公室) |
李 毅 |
柯玉林 (柯昌军) |
汉滨区(含高新区、恒口示范区) |
基妇科、法监科 |
桑 琳 |
李诗贵 |
岚皋县 |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
王 丹 |
叶朝晖 |
平利县 |
老龄健康和家庭发展科 |
郭志春 |
吕康富 |
汉阴县 |
体改科 |
方明朗 |
刘兴斌 |
镇坪县 |
基药办、健康促进科 |
赵 勇 |
陈 玲 |
白河县 |
中医科、流动办 |
邹 伟 |
杨 彬 |
紫阳县 |
医政医管科、保健办 |
柯 明 |
尤自义 |
宁陕县 |
委乡村振兴办、协会办 |
郑向东 |
附件2
巩固衔接工作任务清单
一、责任落实
1.本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衔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省相关文件政策精神,将巩固衔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2.本部门建立巩固衔接工作体制,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
3.根据部门职责,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推动行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4.本部门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召开相关会议,解决突出问题,配套出台政策文件,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5.主动收集本行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协调解决到位。
二、政策落实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延续、优化、调整健康帮扶政策,确保政策连续性。
三、工作落实
1.负责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2.因灾受损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恢复到位;
3.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到位;
4.继续做好30种大病专项救治,四种慢病家庭医生签约“应签尽签”,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
5.做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工作,所有行政村(社区)卫生室正常运行、村医合格、群众常见病能够在村内就医;
6.开展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和苏陕医疗卫生协作;
7.组织脱贫户、监测对象等人群积极参加防疫活动,防范措施得力;
8.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有效运行,涉及本行业帮扶措施及时到位;
9.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含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的项目完成进度达到目标进度要求(截至2021年10月15日达到85%以上),支出进度达到目标进度要求;
10.指导县(市、区)对脱贫攻坚期投入的健康扶贫资金逐项建立台帐,做到账目清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完成对脱贫攻坚期实施健康扶贫项目的逐项规范,做到管理机制完善、项目执行质量好;完成对脱贫攻坚期形成健康扶贫项目资产的盘点、清理、确权、监管,无贪占、无违规处置资产和收益问题;
11.历年特别是2020年考核评估、督查巡查、专项审计、媒体舆情等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资料齐全、整改效果良好;
12.今年以来上级反馈涉及本部门负责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资料齐全。
13.各类资料收集整理规范。
四、巩固成效
本部门帮扶村各项帮扶措施到位,“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未发生规模性返贫;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合理并稳步增长;农户对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得到产业帮扶的对象对产业帮扶满意度达90%以上,增收效果明显;得到就业帮扶的对象对就业帮扶满意度达90%以上,增收效果明显;脱贫户、监测户对目前的生活状况满意度达到90%以上。
相关链接: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