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骨伤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

作者:来源:法规监督科发布日期:2022-01-28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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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骨伤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
索引号 szfgzbmswsjkwyh/2022-0005 公开目录: 行政处罚
公开责任部门 法规监督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卫医罚(2022)第002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1-28 17:03
内容概述 安康骨伤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


行政处罚公示审批单


案件名称

安康骨伤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卫医罚(2022)第002号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卫生许可证;行政拘留;其他)

罚款

违法事实

 2021年10月25日,对安康骨伤医院监督检查时发现,安康骨伤医院住院部试用期医学生林青山为内科过渡病区江树深、外科病人徐意琴开具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有护士签名,却无带教执业医师签字

 

违法行为类型(填具体违法条款)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一)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处罚依据(罚则条款)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康骨伤医院

行政相对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610902X233917537

法人证件类型及号码

612401********1378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法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俞祥铁

处罚结果

(一)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处罚立案日期

20211031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6

处罚机关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救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示期限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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