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3-10-23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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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以来,白河县通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有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了财务收支行为,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防范了债务风险,保障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强化了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提升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力推进了基层医改工作。 

一是成立县卫生局会计集中核算中心。2012年4月起,白河县在县卫生局设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对所有镇(中心)卫生院实施“资金统一管理、药款集中支付、收支分户核算、全程监督服务”的会计集中核算管理。

二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监管。坚持“集中核算,规范管理,统一帐户,分户结算”的原则,严格会计制度和运作程序,规范账务处理和财务行为。在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源头治理腐败等方面成效明显,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了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和自我约束力,杜绝了资金使用手续不全、坐支现金等情况。

三是严格财务审核的环节管理。核算中心在受理单位报账过程中,从原始凭证审核入手,做好源头监管,严把“报账关”,共退回手续不齐全的业务100余笔,纠正不规范的票据30余张。

四是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招待费等非业务开支。每月及时督促各医疗单位缴存业务收入。截止3月底,会计集中核算医疗单位共实现收支结余28.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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