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2.3亿流动人口共享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阳光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2-07-14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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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让2.3亿流动人口共享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阳光
索引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12年07月14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2-07-14 14:17
内容概述

让2.3亿流动人口共享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阳光
——专访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王侠

  2011年,我国流动人口达到2.3亿人,其中育龄妇女总量约为8300万人,人口计生工作面临挑战。

  “我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问题相互交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难度更大、要求更高。”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王侠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当前,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生服务管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必须着力解决好的重大问题。”

  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记者:近年来,我国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主要推进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侠: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就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近年来,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立足构建全国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格局,狠抓长效机制建设,切实稳定了低生育水平。基层工作网络不断健全,双向管理得到加强,区域协作制度基本建立,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逐年上升,2009年、2010年分别为81.8%和83.5%。

  流动人口信息的动态管理初步实现。我们初步建立了国家、省两级集中的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构建了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平台,基本实现了全国范围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重点人群、重点服务管理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人口计生委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带动,流动人口免费服务和工作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监测数据表明,2011年全国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率、孕环情检查等技术服务免费率都有明显提升。

  在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和政策研究方面,启动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动态监测调查,开展人口流动迁移和城镇化系列研究,并连续两年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面临新挑战

  记者:当前,我国人口流动迁移十分活跃,流动人口流量、流向、结构和利益诉求都在发生深刻变化。这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了哪些新挑战?

  王侠:未来20年,我国还将有3亿多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如何引导人口有序迁移,使人口分布与生产力布局、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大课题。

  我国正处于社会快速转型期。流动人口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还没有被完全纳入流入地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已经成为社会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我们必须切实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近年来,流动育龄妇女数量和比重在不断增加。2011年,全国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约6700万人,占全国已婚育龄妇女总数的四分之一。跨省流动人口在户籍地以外地区生育的,约占全国流动人口生育总数的六成;流动人口携配偶、子女、父母一同流动的占到66%;流动人口中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占到44%,他们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需求日益增长,维权意识明显增强。这些问题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而我们的工作现状和基础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基层基础不够扎实,经费投入不足,管理责任落得不实,便民服务还不到位,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

  开创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

  记者: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人口计生委就此做出了哪些部署?

  王侠:首先,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要坚持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协调配合的原则。流入地要将管理关口前移,依托城市社区,强化基层基础,重点加强城乡接合部、城镇新建社区等薄弱环节的工作,及时掌握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情况。要加强与流出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做好重点对象的信息核查、政策宣传和技术服务,减少计划外生育;流出地要做好流出人口的登记建档、宣传咨询等工作,配合流入地核实重点对象信息、落实必要的管理措施;要加快健全层级监管制度,强化双向考核,将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信息协查反馈率纳入目标考核。

  其次,进一步落实免费服务。各地要切实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免费服务,逐步将本地出台的优先优惠、奖励优待等政策覆盖到流动人口,切实提升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水平。今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范围要扩大到60%的县(市、区)。

  第三,进一步加强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和更新。要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实有人口信息及时采集和更新机制,加快建设覆盖流动人口的全员人口数据库;要进一步优化信息管理系统,推动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为各级政府决策和服务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第四,进一步做好动态监测和政策研究工作。要加强对中长期人口迁移、聚集态势的预测、预研、预判,围绕流动人口生存发展和服务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动态监测,开展专题研究,及时提出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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